軍退轉文職18趴喊停 但排除經濟弱勢
2016/10/30 06:00
〔記者李欣芳/台北報導〕行政院正推動軍公教退休制度的改革,依現行規定,退伍軍職轉任其他公職者停領月退俸,但早期支領一次退休俸的退伍軍職人員轉任文職後仍享十八%優惠存款利息,政院規劃這類人士停領十八%優存利息,相關修法將由國防部提出,估有近千人受到影響。
不過,考量軍人職務的特殊性,修法將訂出排除性規定,將退伍軍職人員轉任政府捐助的機構、財團法人依薪資的高低分開處理。擔任較低階職務者,例如機械工或廚師等經濟較弱勢者,不更動其原享有的待遇。
行政院經與國防部、人事行政總處會商,國防部也初步同意退休軍職轉文職薪資待遇較高者,原享有的退休待遇應予以改革。
林全責請國防部儘速完成修法草案
為使軍職人員退伍後再任公職、特定法人及事業機構時,與公教採取一致的處理原則,以維制度公平性,行政院長林全廿七日責請國防部就退伍軍職再任相關人員應停發月退休俸及停止辦理十八趴的相關規定,儘速通盤檢討,由政務委員許璋瑤協調,儘速完成修法草案並呈報行政院。
政院官員透露,人事總處以較嚴謹的轉任公職及相關政府捐助機構、財團法人的定義清查,查出退伍人員轉任者約有一千二百人,至於轉任公職者不會超過一千人。
官員表示,軍職退伍人員轉任國營事業民營化的單位,例如轉任漢翔公司較高階的主管,或者轉任到轉型為行政法人的中科院任職,其薪資待遇都較高,其原享有的退休待遇應思考改革,國防部將依各類職務的樣態進行處理。官員也提到,若屬於政府先前鼓勵其轉任公職者,在停領十八%部分後,將進一步討論該不該補足其轉任的薪資差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