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淘寶條款3讀 次數頻繁取消免稅

近年跨境電子商務蓬勃發展,不少民眾愛到中國淘寶網等境外網路平台購物,使得進口貨物量大增。(美聯社)

近年跨境電子商務蓬勃發展,不少民眾愛到中國淘寶網等境外網路平台購物,使得進口貨物量大增。(美聯社)

2016/10/22 06:00

〔記者曾韋禎/台北報導〕未來跨境網購的快遞包裹,也將比照進口郵包課稅了!立法院昨三讀通過「關稅法部分條文修正案」,若從同一寄件地點寄給同一地址或同一人的頻率,三十日內超過二次,或半年內超過六次,就會被視為「次數頻繁」,無法享三千元以下的免稅規定;這條款也被稱為網購「淘寶條款」。

30日超過2次 3千元以下要課稅

由於近年跨境電子商務蓬勃發展,不少民眾愛到中國淘寶網等境外網路平台購物,使得進口貨物量大增;許多「單幫客」或網路商店業者,會將貨品細分為多批小包裹,因此適用三千元以下免稅之規定,藉以規避貨物稅、關稅及營業稅。

馬政府時期的財政部為此比照「郵包物品進出口通關辦法」之規定提出修法,並於新政府上台後通過審議。

依新修條文規定,由同一個寄件地點寄給同一地址或同一人,且在三十日內超過二次,或半年內超過六次,就屬於「次數頻繁」,將排除適用三千元的免稅範圍。

財政部官員表示,未來實務上會優先查緝有「商業銷售」行為的單幫客或網路賣家,對偶爾從國外買東西的民眾,影響並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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