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駐日代表處產權爭議》謝長廷堅持 館產應變更登記

駐日代表謝長廷強調,台北駐日經濟文化代表處的產權應變更登記。(本報資料照)

駐日代表謝長廷強調,台北駐日經濟文化代表處的產權應變更登記。(本報資料照)

2016/10/21 06:00

〔駐日特派員張茂森/東京二十日報導〕有關台北駐日經濟文化代表處的產權仍登記在已故前駐日代表馬紀壯名下的問題,駐日代表謝長廷今天再度強調,目前的館產權利書上,原有的亞東關係協會「東京辦事處」已不存在,馬紀壯也死亡多年,將來在法律上一定會產生麻煩。因此,「必須由每一任駐日代表負責館產的保護」。

謝長廷表示,駐日代表處是政府的財產,過去為了「保產」免於淪入中國之手,而將所有權登記在亞協「東京辦事處馬紀壯」名下,此一狀況至少有數項違反事實的問題發生。首先是亞協「東京辦事處」不復存在,已改名為「台北駐日經濟文化代表處」;其次,所有權人名稱只寫「亞東關係協會東京辦事處馬紀壯」,未註明馬紀壯當時的職銜,違反日本不動產登記常識,最安全的情況是在馬紀壯名字前加上「代表」;第三,馬紀壯已經死亡,國家財產不能和個人一樣放置不管。

管轄駐日代表處的東京都港區法務局主管不動產登記單位,回應記者採訪時表示,法人的不動產若因法人名稱變更或負責人死亡,應變更法人或負責人名稱,此為日本一般規定,雖然不是義務,但「將來不排除會有對自己不利的事情發生」。

至於外交部聲稱更名可能需要一筆費用,謝長廷表示,「亞東關係協會」和「交流協會」是因為台日斷交而成立的雙方對口機構,情況非常特殊,台灣方面必須提出官方文件,證明「東京辦事處」已改為「台北駐日經濟文化代表處」,馬紀壯也已死亡,應變更登記符合事實的名稱,登記費用應有協議空間,他將進一步了解,並向外交部反映代表處的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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