樂陞案 許金龍押不押 院檢漏夜4度攻防
〔記者張文川/台北報導〕檢調偵辦日商「百尺竿頭」收購樂陞股票涉內線交易、詐欺案,院、檢為了是否羈押樂陞董事長許金龍而互槓,先前台北地院三度未裁准聲押,台北地檢署三度抗告都成功,高等法院皆發回北院更裁,台北地院昨第四度召開羈押庭,歷時近十小時才結束庭訊,中間一度休庭四小時,截至今凌晨零時卅分,法官仍未做裁定。
北院法官廿五日凌晨裁定許金龍一千萬元交保、限制住居,每週至派出所報到三天,開啟檢方抗告、高院撤銷、北院維持交保的循環,高等法院力挺北檢見解,即使第二度羈押庭時加碼交保金至兩千萬元,高院仍認定檢方所提抗告,撤銷北院裁定,發回北院更裁,台北地院昨第四次重開羈押庭。
由於本月一日北院開始試辦「刑事強制處分專庭」,由五位自願的法官組成專庭,每天分日、夜兩班輪流審理羈押、提審、少年收容案件,昨日的第四次羈押庭,又輪到第二次羈押庭讓許金龍加保至兩千萬元的法官曾育祺承審。
法官昨天下午二時準時開庭,庭訊四小時後,晚間六時休庭,未事先諭知何時重開,結果一休就是四小時,檢、辯都只能在法庭或辦公室苦等,直到晚間十時才再次續開,時間冗長而效率不彰,十足考驗許金龍與檢、辯的體能與意志力。
高院昨凌晨的第三度發回裁定指出,許金龍自承樂陞在日本、中國均有轉投資,隨時有放棄台灣殘局赴海外發展的可能性,有逃亡之虞,北院僅憑許金龍沒有外國護照與海外置產,親人均住台灣,即認定許無逃亡之虞,「尚嫌率斷」。
至於勾串之虞,高院認為許可輕易透過通訊軟體串證,檢調無法單靠監聽即可防範,且許在案發後,即致電百尺竿頭前負責人黃文鴻以試探約談內容,黃的證述攸關許金龍,北院未說明排除許試圖勾串的理由,「即屬速斷」,妥適性值得商榷,因此發回更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