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蕭曉玲解聘案撤銷 可復職補8年薪

北市府撤銷前中山國中音樂教師蕭曉玲解聘處分,教育局協調安置蕭曉玲復職,並補發2008年3月解聘至今的本薪。蕭曉玲表示:「這是遲來的正義!」(資料照)

北市府撤銷前中山國中音樂教師蕭曉玲解聘處分,教育局協調安置蕭曉玲復職,並補發2008年3月解聘至今的本薪。蕭曉玲表示:「這是遲來的正義!」(資料照)

2016/09/22 06:00

〔記者梁珮綺/台北報導〕北市廉委會建議撤銷前中山國中音樂教師蕭曉玲遭解聘處分,北市教育局已簽報市府同意撤銷解聘處分!不過,因中山國中已無音樂教師職缺,教育局將另協調安置蕭曉玲復職,並補發二○○八年三月解聘至今的本薪。蕭曉玲表示:「等了八、九年,這是遲來的正義!」並肯定台北市長柯文哲願意承擔這「政治責任」。

對於本薪多少?可補領多少錢?教育局表示,事涉隱私,不便透露。蕭曉玲則說,時間太久了,她自己都記不清楚自己的本薪是多少了,她強調:「我不在乎錢,在乎的是轉型正義。」蕭曉玲會被安置到何校?何時復職?目前都還在研議。

反對郝龍斌一綱一本 丟教職

蕭曉玲在二○○七年十一月認為台北市長郝龍斌的一綱一本政策剝奪了教師的選書權,向法院提告,二○○八年被中山國中以「教學不力」、「行為不檢」為由解聘,引發蕭曉玲及公民團體反彈,雖然最高行政法院判決市府勝訴定讞,但是監察院於二○一二年糾正中山國中、北市教育局,認定解聘過程有重大瑕疵,北市廉委會五月建請撤銷原處分。柯文哲也裁示教育局研議,不過,因司法權與監察權平行,教局七月函請法務部函釋,法務部八月回函,請教局依權責自行判斷。

教育局:檢視過程 確不周延

教育局九月十三日上簽文到市長室,柯文哲在九月十四日簽准,撤銷教局當年同意學校所提的解聘蕭曉玲處分。教育局表示,重新檢視當年中山國中處理過程,確實發現有不夠周延之處,多次邀集法務局等相關機關召開會議研商,並參考所聘律師提的法律意見。

教育局指出,不周延之處包括先記大過一次行政處分後,兩天後即決議解聘蕭、沒有按所訂定的「處理疑似不適任教師調查小組」組織要點規定辦理、輔導期階段到解聘時間僅有四十二天,實際上並沒有進入輔導期,就以行為不檢等理由解聘,程序不夠周延、學校把教評委員多次接到蕭的存證信函列為不適任事實之一,有檢討空間等。

蕭:遲來正義 讚柯P願承擔

對於撤銷解聘處分,蕭曉玲強調自己最在乎的就是轉型正義能否實現,至於無法回中山國中任教,蕭曉玲表示雙方已各退一步,可以接受,她說:「當初的堅持讓我走到這一步,我終於走到了,台灣社會是在進步的,公民的力量也都在進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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