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達最佳瀏覽效果,建議使用 Chrome、Firefox 或 Microsoft Edge 的瀏覽器。

請至Edge官網下載 請至FireFox官網下載 請至Google官網下載
晴時多雲

限制級
您即將進入之新聞內容 需滿18歲 方可瀏覽。
根據「電腦網路內容分級處理辦法」修正條文第六條第三款規定,已於網站首頁或各該限制級網頁,依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規定作標示。 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TICRF)網站:http://www.ticrf.org.tw

服貿是否還在立院? 有爭議

具條約性質的「兩岸服務貿易協議」是否適用立法院「屆期不連續原則」引發爭議。圖為太陽花學運期間的「大腸花垃圾花論壇」。(記者陳韋宗攝)

具條約性質的「兩岸服務貿易協議」是否適用立法院「屆期不連續原則」引發爭議。圖為太陽花學運期間的「大腸花垃圾花論壇」。(記者陳韋宗攝)

2016/06/19 06:00

「屆期不連續原則」適不適用

〔記者曾韋禎/台北報導〕具條約性質的「兩岸服務貿易協議」是否適用立法院「屆期不連續原則」?究竟是留在立法院還是行政院?不管是行政院、立法院朝野黨團,均無法研判其狀態,表示要等「兩岸監督條例」完成立法後再來討論。

林錫耀:監督條例立法 再檢視

「兩岸服務貿易協議」二○一三年六月二十一日完成簽署後,即因衝擊民生、產業,甚至國安疑慮,引起高度爭議。隔年三月當時國民黨籍內政委員會召委張慶忠用三十秒時間即將服貿送出委員會,更引爆太陽花學運。朝野最後達成先通過兩岸監督條例後再審服貿的共識。

依「立法院職權行使法」規定,除預、決算案及人民請願案外,尚未議決之議案,下屆不予續審。第九屆立法院開議至今,不管是張善政或林全內閣,都沒重送服貿協議。「服貿」是否還在立院,引起不同意見,例如民間團體就要求林全內閣應「撤回」服貿。

民進黨立委管碧玲指出,服貿具有條約的性質,應比照法律案來看;但條約又屬涉外事務,具灰色地帶,正常狀況也不會遭遇屆期不連續的問題。她認為,服貿已經前屆立法院審查,且沒通過,就該被視為一般法案,遭立法院「袋中否決」(Pocket veto)。盼未來能重啟談判。

林志嘉:已審查 應比照法律案

行政院副院長林錫耀表示,行政院對服貿秉持「先立法、再審查」的立場。一切都要等「監督條例」完成立法後,再依法進行檢視。

立法院秘書長林志嘉坦言,這很模糊,確實有爭議,會邀集幕僚單位討論。但他認為,服貿已有「先立法、再審查」的共識,且也經委員會審查,性質應該比照法律案,理應適用屆期不連續。

國民黨團首席副書記長江啟臣認為,兩岸協議性質類似條約,不該視為一般法案看待。但服貿在上屆立法院的審查產生爭議,要不要在本屆立法院重新送進來,要看行政院的態度。

民進黨團幹事長吳秉叡說,他個人是主張把服貿當條約來看。但目前還是先等「監督條例」完成立法再說。

民進黨立委李俊俋表示,除了服貿,上屆還有許多兩岸協議送進立法院改備查為審查的,最後也都沒完成;希望行政院能在會期結束後一併檢視這些協議,看要如何去定位它們。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相關新聞
焦點今日熱門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時報粉絲團

網友回應

載入中
此網頁已閒置超過5分鐘,請點擊透明黑底或右下角 X 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