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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剛夜店鬥毆案 和解不起訴

藝人金剛。(圖:資料照,記者黃欣柏攝)

藝人金剛去年捲入夜店鬥毆、開槍事件,被依槍砲等罪嫌移送法辦,當時雙方人馬結束庭訊後,還在台北地檢署法警室前二度互毆,創下在地檢署內打群架首例;針對酒店內互毆部分,雙方和解撤告,台北地檢署昨將金剛等11人不起訴。

去年11月26日凌晨3點多,金剛與5名友人到台北市大安區的酒店消費,同行友人中,有人與另一派酒客起衝突,進而演變成互毆、開槍案件,兩派人馬共12人,事發後全被依槍砲等罪法辦。

當時金剛訊後獲檢方請回,他曾受訪表示,不認識兩派人馬,當時上樓後,朋友就叫他趕快躲起來,他也不知道發生什麼事。(文:記者錢利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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