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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子魚控恐嚇傷害 科技男被判刑1年

戴樵彥涉傷害女模王子魚(圖)案,高等法院判他1年徒刑。(資料照,記者楊國文攝)戴樵彥涉傷害女模王子魚(圖)案,高等法院判他1年徒刑。(資料照,記者楊國文攝)

〔記者楊國文/台北報導〕前易連科技董事長戴譙彥被控3年前恐嚇、並將女模女友王子魚打成熊貓眼,一審遭判刑1年,得易科罰金,高等法院審理時,戴男還虧王女「你很會演戲」,氣得她哭著離開法院,高等法院仍認定戴涉恐嚇、傷害和強制等罪,昨判他1年徒刑,可易科罰金36萬元,全案定讞。

戴樵彥(左)涉傷害女模王子魚案,高等法院判他1年徒刑。(資料照,記者楊國文攝)戴樵彥(左)涉傷害女模王子魚案,高等法院判他1年徒刑。(資料照,記者楊國文攝)

本名王美吟的王子魚(32歲)和戴譙彥(53歲)昨均未出庭聆判,戴的律師張立業表示「無法接受此判決」,法官已受輿論影響,有先入為念,判決對戴不公;王女在一審獲勝訴時曾表達「感謝法官、還我清白」。

戴男被控前年4月,以手機APP及簡訊恐嚇王子魚;前年7月戴男手持皮包狠K王女頭臉,還帶王女回家繼續打。王女事後帶傷開記者會控訴,戴男辯稱,軟質皮包不會打傷人,是王女自己摔傷,還解釋他在吵嘴時口氣較嚴厲,絕非恐嚇王女,反嗆她是「援交妹」。

高院綜合相關事證,維持一審見解和刑度,仍認定戴涉傷害等罪事證明確,昨判他1年徒刑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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