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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宏恩愛車被砸 破壞男吃官司

江宏恩去年愛車被砸,警方找到砸車的人,判他拘役50天。(資料照,中視提供)江宏恩去年愛車被砸,警方找到砸車的人,判他拘役50天。(資料照,中視提供)

〔記者金仁晧╱台北報導〕演員江宏恩去年9月將愛車停在台北市士林區忠誠路,車窗被打破,警方循線找到砸車的何姓男子,他否認犯行,強調「不認識江宏恩」,但由於監視器拍得一清二楚,仍遭起訴,士林地院審理後,判何男拘役50天,得易科罰金。

江宏恩百思不解被砸

江宏恩受訪時表示,當天下午1點多,把車開到家附近停車格停妥,準備3點要和朋友去爬山,再出門時就發現車窗被打破,碎玻璃灑落車內和地面,趕緊向警方報案,並去修車,由於自己沒有跟人結仇,且沒接到恐嚇電話,「實在百思不得其解」。

事後江宏恩花了8萬元才把車窗修好,得知判決結果,江宏恩表示,和何男素未謀面,不會為難對方,只會要求基本的賠償,江宏恩還打趣地自嘲,何男似乎是隨機挑選車輛攻擊,卻選到他的車,「簡直可以去買樂透了」。

砸車男隨機攻擊

開庭時,法官當庭勘驗路口監視器,影片中,一名頭戴藍色安全帽的機車騎士,停在江宏恩的休旅車左方,右手拿出棍狀物,對著後車窗就是猛敲,得逞後,馬上催油門揚長而去。

何男出庭時辯稱,本來擔任保全,因故離職,當天要去士林區一帶找工作,「卻遭到設計」有人打扮成他的樣子,下手砸車窗,但被問及為何車牌號碼,和他的機車一模一樣,何男又說當天沒有把車借給別人,說詞反覆,令人聽得一頭霧水。

法官認為,何男承認當天確實行經案發地點,且機車未外借,也沒被偷,事證明確,砸車的人就是何男,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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