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限制級
您即將進入之新聞內容 需滿18歲 方可瀏覽。
根據「電腦網路內容分級處理辦法」修正條文第六條第三款規定,已於網站首頁或各該限制級網頁,依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規定作標示。 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TICRF)網站:http://www.ticrf.org.tw

遭控五鬼搬運民視11億 王明玉憤而提告

民視榮譽董事長田再庭控訴王明玉記者會;民視董事陳廷鼎。(記者陳奕全攝)

〔記者蕭宇涵/台北報導〕今日民視前榮譽董事田再庭協前董事陳廷鼎、前監察人李素真,以及會計師張福淙招開記者會,指控總經理王明玉透過「北京永展」、「富冠全球」等案搬走民視逾11億元,對此,王明玉憤而提告,她發聲明表示,「意圖以毀謗本人名譽為目的召開記者會,對此,本人當對田再庭先生等人提出相關民、刑事訴訟,以維本人清譽。」

民視榮譽董事長田再庭控訴王明玉記者會;會計師張福淙(左起)、田再庭、監察人李素貞。(記者陳奕全攝)

張福淙在記者會上提出,王明玉身為民視文化的高層,卻成立人頭公司「富冠全球」,更在2009年將原資本額1億元的民視文化增資4億,再轉借款給「富冠全球」,就是為了迴避3萬多名股東監督,他指控,王明玉10年內,由民視文化無擔保轉帳143筆現金,總金額超過11億元。

王明玉當選民視董事長。(資料照,記者陳逸寬攝)

其實,此案在2017年時,就由時任民視監察人委託律師黃明展對王明玉提出告訴,而田再庭也曾為此出庭,今陳廷鼎則為田再庭緩頰,以「王明玉期間都是背著田董事長拿印章去蓋,因此田董事長直到北檢提訊時才知道有富冠的存在。」作為解釋,他接著控訴,王明玉更偽蓋田再庭的印章,偽造融資協議書,搬走民視公款逾11億元,近期卻反誣蔑民視前董座郭倍宏挪用民視5億元,痛批王明玉「做賊喊抓賊,不要臉。」

王明玉聲明全文:

針對田再庭先生今日具名邀約所謂【王明玉五鬼搬運 掏空民視11億元】之新聞採訪,本人嚴正聲明如下:

1、田再庭先生已非民視電視公司名譽董事長,如今卻仍以此名義發出邀約,其心可議。

2、本人自1997年6月11日民視開播以來,均僅擔任副總經理一職,關於公司重大決策,則須由常務董事會做成決議後,交由相關部門執行,本人根本無從主導,更遑論掏空11億元公司資產。

3、民視向來具有完善的財務體制,加上開播以來即委由夙負盛名之勤業眾信會計師事務所擔任帳務查核,是在此體制下,本人如何遂行五鬼搬運?

4、田再庭先生今日所提『富冠案』及『永展案』,均係大約10年前經民視常務董事會做成決議後交相關部門執行之案件,當時董事長即為田再庭先生,其中『永展案』本人並未參與;另『富冠案』因遭部分股東質疑,而對本人及田再庭先生提起刑事告訴,期間歷經三、四年偵查,如今因無事証,台北地檢署已為不起訴處分在案,田再庭先生同為被告,當知之甚詳,卻意圖以毀謗本人名譽為目的召開記者會,對此,本人當對田再庭先生等人提出相關民、刑事訴訟,以維本人清譽。

5、本人從民視創立至今,全心全意奉獻給民視,民視就如同我的女兒,當不會做任何不利於民視的情事,此次接掌民視的重任,是因為前任董事長將民視公器私用導致民視出現虧損,為了民視的永續經營讓所有股東可以得到應得的投資利潤,本人只能出面承擔此一重責,避免讓民視創辦人好不容易建立的台灣本土電視台毁於一旦。民視係來自民間屬於全民,本人必當秉持創台初衷,重振民視聲譽,不會辜負所有股東的期待。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已經加好友了,謝謝
歡迎加入【自由娛樂】
按個讚 心情好
已經按讚了,謝謝。
今日熱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