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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律師函給三立 陳佩琪:是否提告無須柯文哲同意

針對發律師函給三立,陳今晚在臉書發文痛批,政論節目污衊在先,撥了髒水才要人家上節目說清楚,更諷台灣「法院」變成政論節目在開,她強調自己是具公民權的成年人,是否提告無須徵得柯文哲同意。(記者周彥妤攝)針對發律師函給三立,陳今晚在臉書發文痛批,政論節目污衊在先,撥了髒水才要人家上節目說清楚,更諷台灣「法院」變成政論節目在開,她強調自己是具公民權的成年人,是否提告無須徵得柯文哲同意。(記者周彥妤攝)

〔記者周彥妤/台北報導〕台北市長柯文哲妻子陳佩琪因不滿三立政論節目「54新觀點」指柯有2000多萬元不明財產,今天正式向三立電視、主持人陳斐娟、來賓律師曾勁元發出律師函,要求三立7日內刊報道歉,且三立須捐出200萬、陳、曾各捐150萬元給陳指定的慈善團體,否則將採取法律行動。陳佩琪今晚也在臉書發文痛批,政論節目污衊在先,撥了髒水才要人家上節目說清楚,更諷台灣「法院」變成政論節目在開,她強調自己是具公民權的成年人,是否提告無須徵得柯文哲同意。

陳佩琪表示,她與柯文哲在2014年九月曾寫了一份財產申報書, 並於2014年9月21日向信義行政中心登記參選時一併繳交,內容記載夫妻現金加存款約450萬元,基金當時市值約840萬元,負債1381萬元(1000萬是100年初向公婆借來付房貸的,另外381萬則是銀行房貸)。

陳佩琪說,自柯在2014年底當選市長後,於2015年3月24日第一次向監察院申報財產。 內容記載夫妻擁有2267萬存款,卻被三立54新觀點的主持人和來賓在節目中誣指為財產來源不明。上星期五特別向信義行政中心申請了當的財產申報影本,詳細比對後,請林智群律師詳載在存證信函中。

談到財產來源,她說,450萬(承襲上次申報之存款)+1138.6萬(選舉補助款在2015年3月中尚未處分的餘額,2561萬的選舉補助款之使用明細,詳細解釋在最後的備註欄中)+120萬(兩次申報期間處分股票所得)+300萬(兩次申報期間處分部分基金本利所得)+200萬(中選會返還之選舉保證金)+184萬(三采出版社稿費)+350萬(兩次申報期間夫妻薪水、年終和演講收入),加總這段時間的收入約為2742.6萬元,扣除返還銀行的房貸381萬元,剩餘2361.6萬元,再扣除這段期間相關的生活支出約93萬餘元,故向監察院申報存款為2267萬元,當時尚有向公婆借貸之1000萬房貸尚未返還,此筆負債亦詳列在2015年3月24日的監察院財產申報書中。

陳說,監察院財產申報均是使用類似報稅電子檔的標準格式,只要求申報人列出存摺的存款總數,並未設立欄位要列出所得明細(只有基金要列單位數和幣別和當時淨值)或詳列選舉補助款用途,柯當選以來的三次財產申報均是由自己書寫。

陳指出:「2015年3月是我第一次執筆申報,也儘可能將補助款用途和財產來源載入備註欄中。既然我們財產來源和選舉補助款之去處如此受民嘴之質疑,故本人也請律師函示監察院提供標準申報法,並一併提供其他政治人物的示範申報版本,以供我下次參考(或許可能沒下次了)。」

陳在文末提到,該政論節目汙衊他們財產來源不明之「前」、「後」時間, 並無任何人或任何單位嘗試和自己或柯聯絡,「直到5月27日中午自己在三立新聞台和陳斐娟女士的FB貼文抗議後,下午才有許多不明電話打到我手機上, 因當天下午在醫院有課,均無接聽,到了當天晚上11時43分才接獲陳斐娟女士發簡訊到我手機上,內容說她誠摯地邀請我上她的節目說清楚,她說她會給我充分時間講明白」。

三立電視台也隨後發聲明說:節目對柯市長夫婦的財產來源不明之指控,均是可受公評的討論。是的,在陽光法案下,每個政務官的財產均可受公評,但可受公評,不代表可供汙衊。不經查證、沒有證據的胡亂指控,就是汙衊,理當受法律制裁!

陳也說,以前聽某黨的某個政治人物說:「法院是他們XX黨開的」,現在竟有政論節目對自己說現在法院是他們開的,節目主人和來賓在毫無證據且懶得求證之下,「潑了我們一身髒水,直到看到當事人抗議後,才傳簡訊要我上他們的節目對他們的觀眾說清楚、講明白?」曾幾何時,台灣的「法院」竟變成電視台的政論節目開的?

陳佩琪強調,自己是具有公民權的成年人,雖有婚姻關係,但提告無須徵得柯文哲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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