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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部積極點火 啟動60億文化內容投資計畫

〔記者楊明怡/台北報導〕文化部今日舉辦文化內容投資計畫媒合會,邀請國家發展委員會主委陳美伶、金管會副主委鄭貞茂,及金控、創投、平台商、通路商、製作公司等國內外內容產業投資者與會,文化部長鄭麗君也於會中宣示將在4月底啟動「文化內容投資計畫」。


鄭麗君表示,文化部近期已爭取國發基金匡列新台幣60億元辦理「文化內容投資計畫」,也就是將國發基金原投資文創產業之100億元總額度全數運用,其中40億元用於原已進行中的整體文創投資,新匡列的60億元則聚焦影視音、出版、ACG產業等文化內容產業。


鄭麗君說,文化內容是文創產業核心,但國內面臨文化內容產製量不足的困境,亟需挹注資金動能,重整破碎的產業生態系,為達成實際引導資金進入產業的目標,「文化內容投資計畫」將鼓勵金控、一般創投、平台商、通路商、發行商、製作公司等內容產業投資者,隨時向文化部提出投資合作申請審查,以擴大民間多元資金投入,產生產業投資外溢效果,促進產業鏈整合。

文化部次長李連權補充,「加強投資文化創意產業實施方案」第三期「文化內容投資計畫」將聚焦影視音、出版、動畫、漫畫、遊戲產業,重點放在國內文化內容產業的新模式及規模發展,如文化內容催生系列故事、結合大數據及區塊鏈提升交易安全與速度的應用、新科技新載具、平台通路與新商轉模式等。與一二期相較,最大改變是從固定跟13家創投公司共同投資,改成「廣發英雄帖」,無論金控、一般創投、平臺商、通路商、發行商、製作公司,都可隨時向文化部提出投資合作申請,希望能吸引像戲院、電視台、發行商等與文化內容高度相關的策略投資人。


李連權說,為擴大誘因,未來被投資公司若上市上櫃,文化部會釋出所持有20%的股份,讓共同投資者以文化部投資成本買回,也開放被投資者申請輔導金等補助;此外,現行法規投資國片可抵減最高50%營所稅、研發投資支出可抵減最高30%營所稅,也會協助輔導投資者或內容業者申請,相關辦法將在4月底公布。


為創造有利於資金導入的產業環境,文化部已與金管會、證交所、櫃買中心、聯徵中心、信保基金等單位共同建立工作平台,推動各項文化金融政策。另預定於今年8月辦理第三屆投融資菁英班等研訓課程,未來每個月也會辦理至少1場媒合會。文化部長鄭麗君(右5)、國發會主委陳美伶(左5)、金管會副主委鄭貞茂(右4)與內容產業投資者共同啟動「內容產業投資計畫」。(文化部提供)文化部今日舉行文化內容投資計畫記者會暨媒合會。(文化部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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