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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收入不到20K 好悲劇的藝人

李崗霖年收不到2萬,處境十分淒慘。(取自李崗霖臉書)

〔娛樂頻道/綜合報導〕歌手李崗霖18歲時,在網路發表作品《18歲的戀愛》而被發掘進入演藝圈,至今發行過2張專輯,也曾入圍金曲獎最佳新人獎,但成績始終不理想

先前他與張姓女經紀人爆發合約糾紛,張女認為,當初幫李崗霖發迷你專輯《第三定律》,支出200多萬元,但他後來卻片面解約,且不配合宣傳活動,又造成她6萬多元的損失,因此一狀告上法院,向李崗霖求償214萬多元。

不過李崗霖強調,他與張女的經紀合約是合法終止,且她完全沒替他妥善經營娛樂事業,導致他收入超低,一年賺不到2萬元!台北地方法院審理後,認同李崗霖的說法,判決張姓經紀人敗訴,李崗霖不需賠償任何一毛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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