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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祖名舉行道歉記者會 坦言「自由真的很好」

藝人房祖名去年因為吸毒案在北京被逮,昨日服刑期滿,在凌晨0時40分獲得釋放。(資料照
,圖擷自微博)

〔本報訊〕藝人房祖名去年因為吸毒案在北京被逮,以「容留他人吸毒罪」被判刑6個月,昨日服刑期滿,在凌晨0時40分獲得釋放,並於今日2點於北京召開記者會,不過父母並未到場,房祖名一身黑色西裝亮相,一出來便說「對不起,我錯了」,並深深一鞠躬,表示「自由的感覺真的很好」,也承諾從今以後會痛改前非,不會再做違法的事情。

房祖名今日2點於北京召開記者會,表示「自由的感覺真的很好」,也承諾從今以後會痛改前非,不會再做違法的事情。(圖擷自TVBS新聞台)

房祖名的經紀公司昨日發出聲明,表示房祖明將會在今日召開記者會,向大眾說明事情始末,以及正式道歉。今日記者會開始,經紀人率先獻身並致歉,表示房祖名本人希望能在第一時間與社會大眾致歉、說明。

房祖名一出來便說「對不起,我錯了」,並深深一鞠躬,表示身為公眾人物,這次事件帶給社會負面的影響,讓支持他的人失望,「我沒有理由、藉口,我做錯了」。也表示經過這次事件,修正了他的人生觀、價值觀,「我在法庭上曾說過,得到懲罰後,並不代表我得到原諒,信任需要時間積累,經過教訓,我更加知道,在我未來的人生裡,什麼該做,什麼不該做」。

房祖名承諾,會記住所犯下的錯,以後不會再犯。「現在必須為我的錯誤,向社會大眾道歉,以後一定會做守法的人」,房祖名更表示,「自由真的很好,我會好好的珍惜」。

不過在服刑期間,房祖名父母並未探望過他,房祖名表示,他們給了很多鼓勵、正面思想,「我真的很不孝,讓他們受苦了,我很自責,希望可以跟他們好好的過新年,我也不希望讓他們看到我受苦,我應該自己承擔過錯。」

房祖名吸毒案1月9日在北京人民法院開庭,審訊後被判6個月,及罰款人民幣2千元(約台幣1萬元),因刑期從判決執行日開始計算,且判決執行以前的羈押天數,一日得以折抵刑期一日,所以刑期為2014年8月14日至2015年2月13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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