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年金改革/學者︰去除職別差異 投保上限一致

2016/05/03 06:00

〔記者鄭琪芳/台北報導〕對於我國年金改革問題,台北大學財政系名譽教授黃世鑫、政治大學法學院教授郭明政及台灣大學經濟系教授林向愷,選前曾聯名提出「年金制度改革之具體主張」,希望改革達到五大目標,包括:老年人得以獲得合適的經濟安全保障、維護世代間的公平正義、去除職業別的歧視待遇、縮小高低所得差距以及確保財務健全。

報告指出,現行年金制度最大的問題,就是不同的職業間差異甚大,包括政府保費補助、退休年齡、投保金額、所得替代率等,都有很大差異。以所得替代率為例,各種不同的制度中,所得替代率最低只有不到三十%,最高則超過九十%,如以淨所得計算,差距更大。

18%或13%優存 應全面取消

此外,目前可說是台灣獨有的一次給付退休金,無法維護老年經濟安全,且備受爭議的十八%或十三%優惠存款,就是一次給付退休金惹的禍,此制度應全面取消。另勞工退休金的「個人帳戶式」強制儲蓄,不僅產生潛藏債務的幻覺,且累積數額龐大的基金不知如何運用,遲早會帶來社會災難。

黃世鑫表示,軍公教年金應以退撫制度為基礎,整合公保;勞工則以勞保為基礎,但受僱者與職業工會會員應分立運作。財務規劃則採「隨收隨付」,安全準備至少為全年總支出的二倍,且勞工安全準備應高於公務人員。

至於制度內涵,投保薪資上限應一致,目前公務人員最高約九.三七萬元,勞工應調高至相同水準;訂定政府保證最低年金,例如投保年資四十年,退休後至少可領取基本工資的一.五倍;退休年齡與請領退休金年齡脫鉤,請領退休金年齡訂為六十五歲。

黃世鑫強調,最重要的是「財務自動平衡調整機制」要入法,當安全準備低於法定數額一定比率,自動微幅調升費率或延長退休年齡;但制度設計上,調升費率不僅影響工作者的可支配所得,也同步影響退休者的所得,兩者形成一個緊密的「社會連帶關係」,以降低工作者與退休者之間的衝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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