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議員批馬市長專簽 賤租信義區土地

2015/12/15 06:00

信義計畫區A13鄰近多家百貨公司,竟做停車場之用。(記者梁珮綺攝)

〔記者梁珮綺、廖千瑩、卓怡君/綜合報導〕北市府圖利財團再一樁?

新光人壽承租信義計畫區A12,轉租艾美酒店。(記者梁珮綺攝)

打6折收租 13年短收12億

台北市議會財建委員會昨審查信義計畫區A12、A13土地租金收入,發現馬市府在九十二年以「市長專簽」方式,避開議會審查,用設定地上權方式、以當年公告地價現值年息三%分別賤租給新光人壽和遠東集團,比國有財產署規定的五%規定打了六折,十三年來兩筆土地已短收差額高達十二億二八八九萬元。

新光人壽將A12轉租艾美酒店當二房東,大賺租金差額;遠東集團得標後至今十三年,尚未開發,市值廿二億元的地竟做停車場之用。

市議員陳重文不滿表示,依「台北市市有土地出租租金計收基準」,須滿足政府機關、非營利機關等公益或學校機關、外交使領館、獎勵投資興建公共設施、汽車客運調度站等規範,租金才可打六折,這兩個案子是在「完全不符合的情況下出租,當市府是錢坑嗎?」

財局︰流標6次才降租金

財政局長蘇建榮表示,馬市府時期極力開發信義計畫區,A12本就規劃蓋旅館,沒有要求必須是新光人壽經營;A13位居松仁路、松壽路交叉口,只要五十年內開發即可。兩筆土地在九十到九十二年間各流標六次,招標價格因而從當年公告地價現值年息五%調降為三%。委員會委員無法接受財政局說法,要求財政局須提供內簽公文,與廠商重新議約,將利率調為原定的五%。

市議員周柏雅質疑,以A12樓地板面積二萬四一○六坪來算,財團每月每坪只需支出五一二元,但信義計畫區新建商辦行情每坪少說在二五○○元以上,新光人壽一轉手就有每坪二千元價差,五十年至少賺走二五○億元;市議員陳彥伯也批評,遠東得標A13後已十三年,至今未開發,「當初幹嘛租?市府自己做停車場也賺錢啊!」

昨新壽不願評論一坪多少錢租給艾美,僅回應,新壽當初得標A12,已經付出一筆權利金,每年租金也按照公告現值計算。

遠東百貨營運長林彰豊表示,A13馬上就要動工,賣場營業面積約一.四萬坪,預計在二○一八年正式開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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