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文創是什麼?有品牌才有根

2015/04/27 06:00

記者高嘉和/台北報導

近10年來,政府一直提倡文化創意產業(簡稱文創),甚至制定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法,但文創到底是什麼?有據點設在松菸文創園區的ME&WE總經理王子綱坦言,他也搞不清楚文創、新創有何差別?但他相信,文創的根本絕對是在品牌,文創也不是理想,得先有成功的商業模式,政府對文創的態度理應是輔導資金投資、而非補助。

文創、新創難分清

依文獻記載,英國可說是最早執行「文化創意產業」概念的國家,因英國擁有悠久的歷史文化資產,高水準的人文素質及高度資本化的文化工業。在1997年,英國工黨執政後宣布成立文化、媒體暨體育部(Department for Culture, Media and Sports),推動英國成為國際間的文創先驅。

而文創這10年來也成為台灣社會熱門話題,不只櫃買中心有設立文創指數,甚至有一大票文創股排隊等著上市櫃。

王子綱認為,文創應該是無所不在的,不是正面表列限制在廣告、影視、網路、音樂、出版、遊戲等,就算小小指尖也能文創、也能打造台灣自有品牌。

他表示,ME&WE到底是文創、還是新創?連他也搞不太清楚,但ME&WE有爭取國發會天使計畫投資,並未申請文化部相關補助,應該算是新創多一點吧!

但王子綱強調,不管是文創或新創,應該先有成功的商業模式,文創不是理想!不能只期待政府補助,政府的錢也是納稅人的錢,應該提出數據及未來來說服創投資金投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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