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李述德7點聲明 責任再推扁政府

2015/04/19 06:00

李述德。(資料照,記者張慧雯攝)

〔記者鄭琪芳/台北報導〕針對大巨蛋案,前台北市財政局長李述德繼日前發表四點聲明,昨晚再發表七點聲明重申,若非扁政府執政時的工程會一再「恣意濫權」撤銷馬市府的流標決定,大巨蛋根本不會由遠雄興建,所謂馬市府與遠雄有圖利密約的不實流言,已然不攻自破。

批工程會恣意濫權

李述德聲明指出,部分媒體與人士對大巨蛋的權利金、履約保證金等評論或指摘,與關鍵事實並不相符;北市府於二○○三年十二月卅日公告的投標須知,與後來和遠雄所簽契約,「權利金」與「履約保證金」條文內容相符,顯示契約並無不妥。

他表示,繼任市長應加速推動大巨蛋,定期完工,實為大多數市民之期待。大巨蛋之推動興建,其中作業若有不法不當,當送司法機關查辦,不宜由部分體制外人士選擇性地以片段、不周全之資料,妄加評斷,誤導社會,徒增紛擾。

李述德表示,大巨蛋之營運首重安全,如認為進場人數過多影響消安,應可規定最大容留人數予以控管,而非容許十四萬人或更多人進場後,再憂心無法確保消安。

他重申,二○○九年九月監察院提出糾正案的第一項,其實是糾正工程會一再同意遠雄申訴,根本「恣意濫權,核有嚴重違失」,「造成北市府別無駁准協力廠商之決策空間,從而根本影響該案之後續發展」。換言之,若非工程會一再「恣意濫權」撤銷流標決定,大巨蛋後來根本不會由遠雄興建。

聲明強調,遠雄於二○○五年八月廿三日、十月五日與二○○六年三月二日,三次向工程會申訴,申訴理由書一再嚴詞指責北市府,痛批甄審會「恣意判斷」、「違法逾權」等,均證明當時馬市府與遠雄間激烈爭執大巨蛋的議約資格,顯見雙方斷無合謀圖利之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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