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北市廉委會︰三創案採BOT 「用西裝料做內褲」

2015/03/07 06:00

〔記者涂鉅旻、陳永吉/台北報導〕北市府廉政透明委員會昨宣布台北資訊園區BOT案(三創案)調查進度,小組召集人馬以工指出,財政局二○○七年四月十一日相關公文建議採「設定地上權」開發,未料當時市府秘書長李述德用前市長郝龍斌丙章(增刻職名章),拍板決定依「促參法」採BOT開發,造成市庫至少慘賠廿億元。馬形容,該地位於精華區,不解為何採BOT案,根本是「用西裝料做內褲」。

無視財局建議採地上權

李述德蓋上郝丙章拍板

對此,現擔任證交所董事長的李述德手機始終未接,記者傳簡訊他也未回,無法得知其回應。

北市廉委會昨召開成軍後第三次會議,宣布美河市案和資訊園區案調查進度;馬以工表示,他們參考二○○三年該地都市計畫,發現根本無建停車場相關建議,且該地離北捷忠孝新生站近,搭公車也方便,這麼精華的產業資訊區做停車場,是「倒果為因」。

馬以工說,據財政局二○○七年四月十一日簽文內容,前財政局長林建元分析,台北資訊園區用地位於精華區、交通便利,實在沒有必要做停車場等公共設施,建議改採設定地上權招標,市府至少可多廿億權利金收益,沒想到被李述德用市長丙章,拍板該地採BOT開發。馬形容,「今天有塊上好的英國西裝料,如要招標應找西裝裁縫來做,這塊料才有價值,怎麼會拿去做內褲?」

台北資訊園區案小組成員、廉委楊實秋也質疑,此案價格標訂定十億權利金「天花板」,但該案土地基本價格就達十五億元,怎麼會訂一個比市府土地有償取得價格還低的權利金?他說,目前廉委會仍在追查為何把「天花板」訂在十億,看到底是哪次會議決定、何者涉入此事。

對於三創案為何從設定地上權改為BOT開發?北市財政局副局長陳志銘表示,在二○○五年馬英九擔任市長,市府取得台北資訊園區用地時,相關公文的確曾提到「後續以BOT方式規劃」,隨後林建元曾經建議以設定地上權案招商,直到李述德拍板為止。但他強調,當時他不在任內,未參與此討論,細節也不太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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