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合宜宅弊案/趙︰為了生存 才給葉世文錢

2015/01/29 06:00

遠雄集團創辦人趙藤雄(右)。(記者張文川攝)

〔記者張文川/台北報導〕台北地院審理前桃園縣副縣長葉世文合宜宅弊案昨開庭,被告遠雄集團創辦人趙藤雄在庭訊時說,葉世文在八德合宜宅議約時,將每格停車位殺價十五萬元,讓遠雄平白損失近兩億元,考量未來兩百億元的桃園航空城案「還要靠他」,為了遠雄的生存,才同意給他錢;全案審理進入尾聲,定下週辯論。

趙藤雄日前大登廣告為大巨蛋案喊冤,但昨對此不願回應,只說:「我現在的(被告)身分,尤其是在法院,不方便說什麼。」

趙與外甥遠雄總經理魏春雄,被控透過退休教授蔡仁惠轉交賄款行賄葉世文,林口A7合宜宅案行賄四百萬元,八德合宜宅案一千六百萬元,新竹眷改案期約行賄兩千兩百萬元,但未付錢。

趙藤雄說,新竹眷改案得標後,葉世文請蔡仁惠來公司索賄兩千兩百萬元,被他拒絕;之後遠雄標到八德合宜宅,葉再透過蔡向他要兩千六百萬元,他也拒絕。

結果,葉以桃園副縣長身分主持八德合宜宅的議約會議時,率先發言要求一一一五個停車位降價,一口氣將每格售價從一百萬元砍到九十萬元,之後又殺到八十五萬元,再扣減網路建置費,讓遠雄損失近兩億元,他考慮遠雄在桃園還有航空城案要蓋,為了遠雄生存,同意給葉一千六百萬元。

魏春雄供稱,他向趙藤雄報告葉A7案要四百萬元,趙就「表情不太好」地說:「他都當到營建署長了,怎麼還要這種錢。」唯一在押的葉世文,聽完忍不住舉手發言:「他們都把責任推給我。」隨即被審判長制止,命令他辯論時再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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