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中資三安挖角晶電 最重處撤資

2014/11/24 08:00

三年五億挖走藍光部門團隊 違反四不承諾

〔記者黃佩君/台北報導〕中資LED大廠三安光電上月才獲准成為台廠龍頭晶電第二大股東,本月立刻爆出違反投審會設下的不得挖角規範,以高達「三年五億元」挖走晶電藍光部門十人團隊,最重可被罰撤資。投審會表示已著手處理,要求晶電在一週內說明以了解受影響情形;若確有挖角事實,將再要求三安說明,並評估改正方式。

兩岸LED霸主三安與晶電上月底正式從對手變「股東」,由於晶電六月併購璨圓,三安持有的十九.七七%璨圓股份,也在經濟部投審會「四不」連帶條件下,轉換為三.一%晶電股權,三安成為晶電第二大股東。

投審會對三安轉換股權的「四不」規範,包括不得要求轉移專利、不得進行人才挖角、不得要求介入經營權、不得要求技術移轉;若違反條件,將可強迫撤資。但三安本月立刻爆出違反四不,以三年五億元、平均每人年薪一六○○萬元的高價挖走晶電藍光部門十人團隊。日前晶電發言人張世賢表示,「確實被挖走了兩、三個人,不過研發的高層都還在,不受影響。」

對此,投審會執秘張銘斌說已著手調查處理,除聽取晶電說明外,也將會同工業局評估晶電受影響程度。是否會下令三安撤資,投審會表示,將視情節嚴重程度再會同經濟部其他單位討論;若未嚴重到需要三安撤資,將研討改正方案,要求三安遵守。而改正方案內容為何,投審會表示,將視晶電提出可彌補損失的方案為主。

明年兩岸磊晶廠關鍵擴廠期 搶才恐白熱化

不過工業局官員分析,由於明年是兩岸磊晶大廠的關鍵擴廠期,恐怕人才大戰將越演越烈,三安若囿於「四不」不能直接挖角,也可能透過下游或子公司進行。尤其三安將生產基地從安徽蕪湖改投資廈門擴產,第一期就將於一年內投資五十億人民幣,啟動一百台MOCVD設備,「一、兩年內就是最需要人的時候」;挾著廈門政府高額補貼,加上小三通往來兩岸便利性,開高薪挖台人才,恐難完全阻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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