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分紅緩課 政院敲定500萬

2014/10/02 06:00

行政院會今將通過「產業創新條例修正草案」,員工每人每年獲配股票分紅在500萬元內,可享緩課稅5年優惠,不僅適用母公司,還擴及持股50%以上子公司。未來新法實施後,員工獲得配股不必趕在當年度認列所得課稅,可在5年內自行選擇時點出售、繳稅,將有助企業留住人才。

官員解釋,如員工分紅1000萬元,其中500萬元可緩課,另500萬元在取得當年就要繳稅;而稅額是員工取得分紅股票時,以當時價格來認定。緩課期間,若有轉讓持股、提前處分股票,處分當年度就要繳稅。至於緩課對象限制在總經理以下,大股東或董事不在優惠範圍內,另技術入股也納入緩課。(記者鍾麗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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