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勞團︰自經區遍地開花 形同外勞大開放

2014/06/25 06:00

憂恐全部適用40%上限

〔記者陳彥廷、黃邦平、王文萱、魏怡嘉/台北報導〕「台灣勞工陣線」等勞工團體昨指出,馬政府雖稱自由經濟示範區不涉及鬆綁藍領外勞,但自經區第一階段在「自由貿易港區」六港一空推動,製造業適用最高外勞聘用比率達四十%。未來若科學園區、加工出口區等納入自經區,恐也比照開放,將導致外勞暴增、嚴重衝擊本勞就業與薪資水準。

國發會、勞動部強調不鬆綁

對此,勞動部與國發會都強調,自經區條例並未鬆綁外勞相關規定,而是自貿港區升格為自經區可援引自貿港區條例舊法,進駐廠商可享最高四十%外勞聘用比率;但若是科學園區等升格,就得依原科學園區管理條例外勞聘用規定,不會鬆綁或提高。

不過,這恐將出現「同是自經區,外勞核配兩標準」;國發會僅說,進駐廠商自會評估、選擇。

勞陣秘書長孫友聯質疑,未來新增自經區,廠商在競爭壓力下,一定會要求政府比照現行自貿港區特別條例擴大外勞聘用比率到四成,政府將難以避免。

台聯︰醫療院所恐變公司

另,台聯政策會主委許忠信昨召開記者會指出,自經區特別條例第四十九條有出資額的規定,可看出其本質為一公司;自經區顯然是想以社團法人的方式,讓醫療院所得以公司型態設立,是「偷渡條文」,台聯不能接受這種讓醫療體制崩壞的條文納入。

許忠信表示,財團法人為目前醫療院所設立的型態,自經區卻推動國際醫療機構以營利社團法人型態設立,不但法制上會架空「公司法」對國際醫療機構的規範,也將導致醫療機構和醫事人員以追求最大利潤為首要目標。

衛福部醫事司司長李偉強回應指出,醫療社團法人與一般的社團法人不同,必須受醫療法的專章管理,是特殊的法人,目前國內已有卅八家醫療社團法人;原始自經區版本一度初擬可為公司經營,但經多場公聽會各方均表反對之後,已大幅修改限縮為醫療社團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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