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印刷夾帶出版 言論自由送中

2014/04/16 0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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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凌美雪、廖千瑩、高嘉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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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產業分為印刷、出版、通路3部分,雖然服貿協議表面上沒有開放出版業,但從產業鏈來看,印刷及通路開放中資投資,上下游夾擊下,出版業勢遭夾殺,成為最大受災戶,台灣更將因此付出送上言論自由的最慘痛代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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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家馮光遠表示,服貿造成的傷害不只在出版業,更嚴重的是思想問題。中資大可以拒絕印刷書籍為由,影響作者對中方的態度,也可威脅抽廣告,控制台灣媒體對中方的報導。

玉山社總編輯魏淑貞認為,「我們的國民讀什麼書,會牽涉到我們的意識形態,還會牽涉認同問題,出版當然不能當成單純的商業經濟活動來看。」

台灣省印刷商業同業公會聯合會名譽理事長吳朝陽質疑,中國只對台開放市占率僅3成的工業印刷及包裝印刷,且取得國家標案另需取證,台灣卻門戶大開。他指出,中資隨便找人頭就能吃下大型印刷廠,參與政府標案,「政府說法根本是謊話連篇」;尤其不少業者承接國防部、公家機關生意,「一旦開放中資入股,這些國防機密、民眾個資將全都露」。

小小書房劉虹風曾到中國訪問過16個城市,共6、70家書店主人;每個人都說,中國的出版不可能開放,全部都是國營機構掌控,只能跟國營企業買書號,由國營企業來決定這本書能否出版、該怎麼改,完全沒有自由可言。

香港就是在中資大舉入侵下,小型出版社紛紛倒閉,只剩一家中資色彩的「中聯出版社」獨大,一條鞭通吃出版、印刷及零售,出版任何刊物都可修改,不改不准印;對照香港,似可預見台灣印刷出版業的未來。

這裡有陷阱 通路不對等 台灣洞開 中國開洞

服貿協議開放中資入股台灣印刷業,批發、零售業則僅限制不能賣軍事用品及農產品、藥品,等於是開放書籍刊物零售市場;相對中國對出版物批發、零售業是「內外不同」,外資投資門檻較當地業者至少高15倍,無異台灣對中資是市場洞開、中國對台灣只開小洞。

且中國政治管制很多,如其印刷管理條例第15條規定:「從事出版物印刷經營活動的企業,不得印刷國家明令禁止出版的出版物及非出版單位出版的出版物。」

台北市印刷商業同業公會總幹事徐維宏說,印刷業完全不知道服貿簽了什麼,先前公會已嚴正抗議這種黑箱作業,政府還是蠻幹,簽了之後也看不到什麼好處。

業者有話說 去中國賺嘸錢 只能認賠撤資

博客來網路書店創辦人張天立指出,出版最依賴通路,通路掌握上架權,「若博客來網路書店的股份賣給中國國營事業或中資,到時對方不計血本,以三折賤賣台灣的書籍,台灣出版社受得了嗎?」若讀冊生活或博客來被對方以文化箝制的立場發動網攻,該怎麼辦?

社子島印刷業者張永賢十多年前曾帶500萬到中國試水溫,後來發現中國法規限制多、政策也多變,越做越擔心,乾脆認賠撤資回台。他說,不是怕開放,而是怕開放的條件不對等;尤其中國沒有開放文化印刷,但印刷廠接CASE幫出版社加工,若到中國卻不能印書,這並不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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