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自貿協定首起爭端 美促南韓協商

2019/03/17 06:00

美韓自由貿易協定實施7年,美國首次提出兩國協商要求,以解決南韓公平交易委員會聽證會程序不利美企的競爭議題。圖為2012年支持兩國簽署協定的南韓民眾。(法新社資料照)

〔編譯楊芙宜/綜合報導〕美國貿易代表署(USTR)宣布提起美韓自由貿易協定(KORUS)第一起爭端,要求南韓政府根據KORUS規定展開兩國協商,以解決南韓公平交易委員會聽證會程序不利美企的競爭議題,包括拒絕美企檢視不利證據和反駁的基本權利,讓美企無法捍衛本身權益。

USTR表示,決定提出KORUS實施七年以來的首次協商要求,主因南韓「限制壟斷與公平貿易法」修正草案未更正美方指出的相關問題、也未遵守KORUS的義務規定。

USTR官員指出,在KORUS重啟談判前,南韓已著手修訂競爭法規;不料,南韓去年十二月送交國會的「限制壟斷與公平貿易法」修正草案,並未解決美方疑慮。

美、韓去年重談二○一二年生效的KORUS,雙方就幾個美方控訴不合理的市場開放條件等議題展開協商,主要聚焦汽車業。

USTR週五聲明,根據KORUS十六章有關「競爭相關事項」規定,要求和南韓展開第一次協商,透過協商,試圖解決南韓公平會就競爭議題舉行聽證會的程序顧慮;南韓有些聽證會「拒絕了美方特定權利,包括檢視和反駁不利他們證據的機會;否定這種基本權利,損害他們捍衛本身的能力」。

USTR希望透過雙邊協商尋求南韓做必要改變,以符合KORUS規定,並保護企業機密資訊。路透報導,一位USTR官員表示,近幾年來,一些美國資訊科技(IT)和其他業者都受到南韓公平會競爭議題聽證會的影響。

南韓公平會二○一六年十二月對美國行動晶片大廠高通公司(Qualcomm)裁罰一兆韓元(約二七二億台幣),理由是高通處理專利權和銷售數據機晶片的做法,被認定有違公平競爭。高通曾申訴,在南韓公平會調查期間,高通幾乎沒有機會捍衛本身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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