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職災投保薪資上限 擬增至72800元

2019/03/13 06:00

勞動部《職業災害保險法》草案公聽會。(記者李雅雯攝)

〔記者李雅雯/台北報導〕「職業災害保險法」單獨立法昨召開座談會,除擴大納保對象到四人以下事業單位,職災保險投保薪資上限也擬拉高到七萬二八○○元。若按去年底勞退提撥人數推算,估有一○八.四萬勞工職災保費提高,部分工時投保薪資下限擬拉高到二萬三一○○元,估四萬多勞工受惠;因受僱於登記有案的事業單位,職災保險費由雇主負擔,以最高等級七萬二八○○元計算,雇主負擔每人每月保費由九十六元增至一五三元,漲幅五十九%。

部分工時投保下限23100元

現行職災保費與勞保費用綁在一起,且四人以下事業單位未強制納保(勞保含職災保險),若勞工未自行加入職業工會,等於沒有職災保障;另如打零工性質工作者,因工作不穩定、雇主不固定,多是「自然人」擔任雇主,在沒有加保管道下,成為職災保險邊緣孤兒。

勞動部勞動保險司長鄧明斌表示,職災保險單獨立法就是為了擴大納保對象,盡量擴及所有受僱者,也分散雇主面對職災的風險,對勞雇都是好事。

草案重點有,受僱於登記有案的事業單位勞工,四人以下也強制納保;職業工會勞工維持現狀納保;受僱於自然人雇主的勞工屬於「特別加保」對象,將提供便利加保方式,例如便利商店就可投保。

根據勞動保險司試算,投保薪資上限拉高到勞退提繳級距第八組第四十四級的七萬二八○○元,將可涵蓋九十二.七%勞工薪資水準。受僱於登記有案事業單位者,職災保費全由雇主負擔,若加入職業工會,則勞工負擔六成、政府補助四成。

勞動保險司舉例,草案規劃部分工時工作者以現行基本工資二萬三一○○元為投保薪資下限,依平均職災費率○.二一%計算,雇主負擔將由每人每月廿三元增加到四十九元,漲幅一一三%;若投保薪資以最高等級七萬二八○○元計算,雇主負擔增幅五十九%。

另為確實反映職災勞工災前所得水準,草案參考其他國家做法,擬採用發生保險事故前六個月投保薪資進行計算,同步在醫療給付、傷病給付部分調整給付水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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