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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銀新南向比照中國設控管?金管會:仍需評估

2018/12/30 06:00

據統計,截至今年九月,國銀對新南向11國曝險總計金額1.5兆。圖為示意圖,圖片內容與新聞內容無關。(資料照)

曝險1.5兆

隨著國銀對「新南向」曝險持續攀升,是否也應該比照提高控管標準?金管會表示,仍需評估。(記者陳梅英攝)

〔記者王孟倫/台北報導〕目前我國銀行對「西進中國」曝險有較嚴格的控管措施,隨著國銀對「新南向」曝險持續攀升,未來是否也應該比照提高控管標準?金管會表示,新南向有十幾個國家,各國差異很大,目前依照各銀行母行的自主風險控管,至於是否考慮另設限,仍需視情況評估。

各國國情不一 難以同套控管

根據統計,截至今年九月,國銀對中國曝險金額為一兆八二○一億元,對新南向十一國的曝險總計金額為一兆五○三六億元;也就是說,我國對新南向國家曝險部位,只差三千億元就超越中國。

所謂「曝險」就是包括銀行授信、投資與資金拆借三大項目,由於授信貸款可能錢收不回來、投資可能虧損、資金拆借也有風險,因此,上述三項被視為可能風險項目。

根據現行規定,國銀到中國市場設置分支機構及放款投資,必須遵守額外的四項風險控管措施,包括:銀行對中國授信第一類授信資產之備抵呆帳提存比率,應至少達一.五%,但一般只要一%即可。

此外,國銀對中國曝險金額佔淨值比重,也不能超過一倍(一○○%),而且若有銀行對中國曝險突破○.八倍,雖然尚符合規定,仍會被金管會盯上、列為「警示水位」。

相較之下,蔡政府積極推動的新南向各國,就沒有特殊或較嚴格的控管措施;隨著近年來我國對新南向國家熱度提升,外界曾建言,新南向是否應該比照中國、另設更嚴格控管標準。

民營金控主管表示,中國是單一市場,可以用同一套風險評估或監理控管,但是「新南向」多達十八個國家,是我國政府的政策目標,並不是它們組成的名字,各國經濟與金融體系不同,要如何給予同樣的控管措施,是一大難題。

「比方說,柬埔寨和新加坡的金融體系與風險天差地遠,要如何給同套控管措施?」該主管直言,當初金管會對國銀對中國曝險有額外控管措施,主要是顧慮業者「一窩蜂西進」,風險太集中,加上中國又具有政治敏感性,才會有相關控管。

金管會官員說明,新南向十八國共有三大區塊:東南亞十國、南亞六國及紐澳兩國,各國國情不一,業者布局與投入熱度也不同,是否要比照中國另外設控管措施,需要內部再研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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