謠言終結站
網傳內容:勞工離職時是否能拿到公司發給的服務證明書,主要得看公司給不給,若是拿不到也無權請領?
查證結果:根據勞基法第19條,勞動契約終止時,勞工若是請求發給服務證明書,雇主或其代理人不得拒絕。勞動部說明,服務證明書內容應該以記載勞工在事業單位內所擔任的職務、工作性質、工作年資和工資為主;若雇主推託不願意開立服務證明書,勞工可洽詢事業單位所在地的勞工行政主管機關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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