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比較公式調整 一家3口也可受惠

2018/12/25 06:00

財政部公布減稅利多,在符合一定條件狀況下,就算是3口之家,明年五月報稅時稅負也可能因此降低。(資料照)

〔記者吳佳蓉/台北報導〕財政部昨公布調高「納稅者權利保護法」中保障不課稅的「每人基本生活所需費用」,加上今年對應至綜所稅「比較公式」調整,使受惠對象大幅增加;會計師試算,在符合一定條件狀況下,就算是三口之家,明年五月報稅時,稅負也可能因此降低。

去年納保法上路,規定綜所稅申報戶中,所有人基本生活費加總金額,對比財政部訂定「比較公式」中的免稅額、扣除額總額,可就差額部分獲得額外減除。

安永執業會計師楊建華舉例,假設一家三口,雙薪、扶養一名國小子女,在去年每人基本生活費十六.六萬元,舊「比較公式」採「免稅額+標準或列舉扣除額+薪資所得特別扣除額」前提下,因基本生活費合計四十九.八萬元,低於免稅額廿六.四萬元(八.八萬元乘以三人)、標扣額十八萬元(去年尚未調高)及薪扣額廿五.六萬元(十二.八萬元乘以兩人)總額的七十萬元,無法額外減除。

但今年基本生活費提高至十七.一萬元,且「比較公式」改為「免稅額+標準或列舉扣除額+身心障礙、教育、幼兒學前、投資儲蓄特別扣除額」;同樣一家三口,在有儲蓄利息年收五千元,無身心障礙者前提下,基本生活費合計五十一.三萬元(十七.一萬元乘以三人),高於綜所稅免稅額廿六.四萬元加標扣額廿四萬元及儲扣額五千元的合計數五十.九萬元,變成可就差額再額外扣除四千元所得;假設適用稅率為五%,將可省下兩百元綜所稅,若適用稅率更高,可省稅金額更多。

但楊建華強調,每戶具體受惠情形、金額,會因扶養親屬狀況而有所不同,例如家中有已適用幼兒學前扣除額的五歲以下子女、適用身心障礙扣除額的家庭成員,或是儲蓄利息收入高,因已有專項扣除額保障,扶養人數得要較多,受惠機率才會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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