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投資、經營權糾紛 名媛厲馥華告萬海總裁背信

2018/09/15 06:00

名媛厲馥華昨天在律師陪同下,赴台北地檢署按鈴控告陳清治背信罪。(記者錢利忠攝)

〔記者錢利忠、王憶紅、陳柔蓁/台北報導〕萬海航運總裁陳清治與名媛厲馥華在香港合夥成立PGC控股公司,經營英國房地產開發專案,事後雙方爆發投資及經營權糾紛,厲馥華指控陳清治為求避稅,拿一個不存在的借款讓債權人變成公司股東,侵害公司權益,昨在律師李元德陪同下,赴台北地檢署按鈴控告陳清治背信罪。

陳清治否認 靜待司法解決

對此,人在英國的萬海航運集團總裁陳清治指出,厲馥華完全亂講,因為厲馥華將一○○萬英鎊轉到她自己帳戶,才把她的董事解職,現在帳目完全不清,一切靜待司法解決。

厲馥華表示,她與陳清治在二○一五年四月合夥成立香港PGC控股,負責出資的陳清治持五十一%股權,她負責公司營運持有四十九%,後來在陳清治規劃下,PGC在英國耿西島(Guernsey)註冊全資子公司MFIL,另註冊MFIL的全資子公司TJCL,做為英國第一個房地產開發專案(位於伯明罕的珠寶峰景)的專案公司。

厲馥華指出,當時在耿西島註冊的公司不用繳房地產項目的企業所得稅,但前年稅制改變,須繳二十%所得稅;陳清治為避稅,要求財務趙京紅於去年一月四日準備一份額度一千萬英鎊的借款協議,出借方是陳清治擔任董事的怡春航運公司(賴比瑞亞註冊),借錢方則是PGC,倒簽日期為二○一五年六月廿三日,目的是要讓一千萬英鎊投資款轉變為借款,利潤就可化身利息,在利息額度內無需繳英國及香港的企業所得稅。

厲馥華說,陳清治原是PGC的投資人,反成為債權人,並利用最大債權人身分逼PGC還債,否則要強制執行公司唯一土地資產;陳若得逞,她將一無所有,因此質疑陳不僅想逃稅,還想侵吞她的利益。律師李元德說,陳清治用倒填日期方式製作怡春與PGC的借貸合約,形同拿一個不存在的借款讓債權人變成股東,已對公司造成損害,因陳所寄的部分電子信件及信函來自台灣,認為台灣司法有管轄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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