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攬才專法上路 鎖定8領域高手

2018/02/09 06:00

外國專業人才延攬及僱用法三大亮點(記者陳梅英製表)

聚焦奈米、人工智慧、物聯網、金融FinTech的外籍專才

〔記者陳梅英、李雅雯、呂伊萱/台北報導〕「外國專業人才延攬及僱用法」(攬才專法)昨起正式上路,國發會鎖定八大領域,請各部會引薦傑出新創人才及產業尖端研發人才;勞動部配合訂定「外國專業人才從事藝術工作許可及管理辦法」,外國藝術工作者,如從事電影、流行音樂、廣播電視或出版、表演及視覺藝術類、工藝類或其他等,可自行申請個人工作許可,不用再透過雇主申請。

自由藝術家免雇主 自行申請工作許可

國發會指出,八大領域外國特定專業人才,包括科技、經濟、教育、文化藝術、體育、金融、法律及建築設計。其中科技領域鎖定奈米、人工智慧(AI)、物聯網(IOT)及虛擬實境(VR)等具研發設計或新創實績者;經濟領域盼延攬擔任半導體、生技醫材、綠色能源等企業的專業或跨領域整合職務者;金融領域則鎖定金融科技(FinTech)、數位經濟產業所需人才。

國發會人力處長林至美指出,攬才專法針對八大領域特定專業人才給予多項優惠,包括核發四證合一的「就業金卡」(含工作許可、居留簽證、外僑居留以及重入國許可),並可在台灣自由尋職及轉換工作,且前三年薪資所得超過三百萬元部分減半課稅,同時放寬健保納保限制,並加強退休保障、放寬配偶及子女申請永久居留規定、以及核發成年子女個人工作許可等。

6個月尋職簽證 每年限2千人

另對於一般外國專業人才,則提供六個月的尋職簽證,一年限額二千名,讓外國人找工作更便利; 同時開放外國自由藝術工作者來台,允許自由接案與創作。

外交部會同內政部已訂定「外國專業人才申請來台尋職簽證審查及核發作業辦法」,有工作經驗、且近六個月之中平均薪資報酬高於新台幣四七九七一元者;畢業一年內無工作經驗者,須畢業於教育部全球排名前五百名大學;經外交部與中央主管機關認定者。符合任一項條件即得申請,尋職簽證效期三個月,最長可停留半年。

開放補習班聘遊戲、VR外籍師資

林至美表示,過去補習班只開放外國人教授語言課程,專法通過後,開放補習班聘雇專門知識或技術外國教師;目前經濟部已針對數位遊戲產業、電腦動畫動漫、體感科技產業(VR、AR)等提出相關辦法。

林至美指出,內政部已建置平台提供外國特定專業人才線上申請就業金卡,經濟部招商投資服務中心則提供攬才及諮詢服務,國發會也將相關子法及配套措施上網,後續將透過臉書、說明會等擴大國際宣傳力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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