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貿易壁壘+專利權戰 台太陽能廠腹背受敵

2017/07/17 06:00

貿易壁壘及專利權戰,讓台太陽能廠腹背受敵。(記者張慧雯攝)

記者張慧雯/專題報導

太陽能產業腹背受敵!因為專利權爭議、貿易保護戰不斷,讓產業營運平添許多不確定性,加上近來智慧財產法院的幾項判決,重挫原本困頓的台灣科技產業。

國碩判賠10億

近來智慧財產法院的兩項判決,都與國碩(2406)集團有關,第一件是飛利浦控告國碩侵犯DVD光碟片專利權一案,智財法院6月29日二審判決國碩需賠償飛利浦10.395億元與相關利息;第二樁則是賀利氏控告國碩集團旗下的碩禾(3691)導電漿侵權案,7月7日智財法院駁回賀利氏對碩禾提出侵權訴訟與假執行聲請,對此,賀利氏不服,宣布保留上訴權。

提出專利權訴訟,是商場上常見的掣肘招數。碩禾與賀利氏針對太陽能導電漿料專利訴訟攻防戰火不斷,雙方各自出招,賀利氏於2015年6月向智財法院控告碩禾所販售的590A、600、610及620型導電漿產品侵害賀利氏專利,碩禾於同年7月提出反控,主張賀利氏未以合理程序對碩禾提起專利侵權訴訟,還加以散佈訴訟訊息,足以構成公平交易法中的不當限制競爭,但智財法院同年8月即判決碩禾此案敗訴,且拒絕碩禾所提出關於賀利氏專利權無效的主張。

至於賀利氏控告碩禾4項產品侵權一案,智財法院7月初宣判賀利氏敗訴,賀利氏隨後發表聲明,指出「感到震驚與失望」,且保留上訴權。

雖然在導電漿一案,碩禾成功保住地位,但母公司國碩卻因早年的DVD產品被飛利浦提告,二審判決金額高達10.395億元(2016年3月一審判決結果為國碩應賠償飛利浦1050萬元),判決結果天差地遠、賠償金額相差100倍。

為此,台灣資訊儲存技術協會特別發出聲明稿,認為智財法院無視專利訴訟的合理性,如此天價數額賠償金額判決,重挫原本已經營困頓的台灣科技產業。

該協會表示,一項高科技產品包含上百項相關專利,國外大廠經常以包裹式專利,或專利池方式將許多次要專利甚至不相關專利統包,再對其他公司訴求權利主張;而智慧財產法院應聘請該領域產業專家參與專利訴訟的調查,以專業深度的瞭解聽取專家看法,不應僅憑國外公司訴求,未加詳查而認定國內廠商已構成侵權行為。

法人也說,除專利權戰外,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ITC)預定於9月下旬啟動201條款,雖然台灣廠商目前受惠於法條啟動前的拉貨潮,但仍須留意201條款啟動後的影響,台廠腹背受敵,除將廠房分散外,更要隨時留意可能的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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