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大巨蛋億元地價稅 北市要繳

2017/05/30 06:00

大巨蛋BOT合約,遠雄僅需繳納公告地價1%作為地租;去年地價稅大漲,北市府為遠雄支出逾1億元的地價稅。(資料照)

動用第二預備金支應 議員要求速修約

〔記者何世昌、郭安家、徐義平/台北報導〕台北市公告地價去年平均調漲卅.三八%,大巨蛋地價稅也漲了四十九.七六%,由於前台北市長馬英九與遠雄簽訂的合約是遠雄繳納公告地價一%作為地租,市府每年則須編列預算繳地價稅,在地價稅大漲下,北市府去年為遠雄支出逾一億元的地價稅,其中還有三六五○萬元是用第二預備金支應。

台北市議員李慶元表示,政府出租土地是以公告地價三%到五%計收,但二.一萬坪大巨蛋設定五十年BOT給遠雄,地租只算公告地價一%,而且還不用繳地價稅,呼籲市府至少將遠雄所繳地租從公告地價一%提高為五%。

北市議會教育文化委員會上週審查體育局第二預備金,李慶元發現,體育局編列三六五○萬元繳大巨蛋地價稅,質疑土地由遠雄使用,北市府何須幫忙繳地價稅?他還指前朝簽訂的BOT合約已被監委糾正,但柯市府與遠雄未再針對修約一事協商,導致去年要以第二預備金補足大巨蛋地價稅上漲的差額。

北市體育局說明,去年因地價稅調漲,台北網球中心預定地及大巨蛋的地價稅漲幅分別為廿七.九三%、四十九.七六%,超過原先編列經費,因此動支第二預備金繳納。台北網球中心為世大運比賽場地,賽後將以OT方式委外經營;至於大巨蛋,根據BOT合約,遠雄僅需負擔土地租金、毋須繳納地價稅。

遠雄︰不滿契約 市府可鑑價買回

對議員的質疑,遠雄企業團公共事務室副總楊舜欽回應,大巨蛋案一切依照契約規定,若市府對契約不認同,認為開發商佔了便宜,那就鑑價買回自營,若要求修約而導致遠雄權益受損,勢必衍生其他行政救濟。

地價稅為地方稅,北市去年公告地價平均調漲卅.三八%,對照地籍資料,大巨蛋園區有五筆地號,其中三筆去年調幅高達五成。依市府提供數據,大巨蛋地租在二○○七年到二○○九年僅四二六二萬元,二○一三到二○一五年調高到六七○六萬元,去年及今年則大漲破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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