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彰銀改選在即 台新金要財部履約

2017/04/26 06:00

彰銀即將在六月中旬改選董事,財政部及泛公股已提名5名普董人選,以繼續掌握彰銀經營權。(記者王孟倫攝)

〔記者王孟倫、吳佳蓉/台北報導〕彰銀(2801)即將在6月中旬改選,公、民股經營權大戰,一觸即發。台新金(2887)昨天提出聲明,要求財政部應履行當年承諾,並且依照2008年及2011年董事改選之往例,由雙方共同協商董事席次,杜絕紛爭且避免擴大法律爭訟。

台新金在2005年以總金額326億餘元,標得彰銀22.5%股權,並取得過半董事席次及經營權。在2008年及2011年董事改選,雙方均協商董事席次;不過,在2014年,以財政部為首的泛公股,取得過半席次董事,讓台新金失去對彰銀的經營權至今。

首先,台新金表示,當年財政部的公函曾經允諾,只要台新金仍為最大股東,財政部應支持指派之代表人當選彰銀全體董事席次過半,使台新金取得彰銀經營權;而台新金持有彰銀22.5%股權,至今為彰銀最大股東,財政部應「誠信履約」。

其次, 台北地院已判決確認,財政部與該公司間具有契約關係,也就是說,財政部不得妨礙該公司指派之之代表人當選彰銀全體董事席次過半。

第三,台新金表示,6月中旬即將選舉的彰銀9席董事,不料,財政部及泛公股竟一口氣提名5名普通董事,且經彰銀董事會審查通過;此舉除已「妨礙」該公司取得5席普董,而有悖於台北地院之判決外,並已違反財政部當年契約承諾。

最後,台新金強調,過去多次函請財政部撤回及停止相關違約違法行為,惟財政部仍置之不理,甚表遺憾;謹再次籲請財政部停止違約違法行為,並祈請行政院正視此事,促使財政部踐行契約。

對此,財政部官員提出三點澄清,首先,站在財政部立場,不認為與台新金有契約關係,縱有契約關係,台北地方法院一審已判決為「一次性合約」,財部已履約完成並無違約,現在二審仍在進行,應尊重司法。其次,財政部從未拒絕協商,只是要看協商條件,若還沒談就帶著要求過半席次的訴求而來,無法展開協商。最終,財政部作為股權管理機構,將繼續盡力維護公股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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