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北市籲公告地價每1~3年調整

2017/03/28 06:00

李得全(中)表示,去年北市公告地價一次調漲三成,引發民怨,呼籲中央讓公告地價跟上市場變化。(記者鍾泓良攝)

〔記者鍾泓良/台北報導〕公告地價為地價稅稅基,按「平均地權條例」規定,每三年重新公告地價一次。台北市地政局長李得全昨天表示,近年不動產市場景氣波動頻繁,公告地價三年一調,難以跟上市場腳步,建議應在內政部平均地權條例修法之際放寬彈性,讓地方政府可視實際地價變動,選擇每一至三年公告。若中央修法通過,明年地價稅就可適用調整。

地政局表示,台北市去年調整公告地價,反映過去三年累計公告土地現值變動,一次調漲三十.三八%,引發民怨。然而,今年公告土地現值下跌二.四三%,卻因去年才剛調整過,必須等到一○八年才會再調整,屆時難保是漲或是跌。

地政局表示,中央已在一○四年八月召開會議討論「平均地權條例修正草案」,並於去年十一月八日送內政部法規會審查,目前提送修正版本調整為公告地價「兩年一調」。

李得全指出,因各地方政府條件不同,他建議,應讓地方政府視情況自由選擇一至三年調整一次公告地價,若修法通過,明年就能適用。

地政局昨也公布男女持有台北市不動產分析,根據統計,全市不動產所有權總人數約十五.七萬人,其中,男、女分別占總人數五十.六五%及四十九.三五%,無明顯差距。然而在拋棄繼承比例中,具繼承產權的女性共有七.○九%拋棄繼承,男性只有四.七四%,顯示「傳子不傳女」、「女子出嫁為外姓」的情況仍然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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