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中普爆發經營權之爭 中石化批 經部中辦偏袒美商

2017/02/18 06:00

針對轉投資公司中普氣體與美商發生經營權之爭,中石化董事長林克銘希望中辦能夠保持中立態度,不要偏頗。(記者張慧雯攝)

〔記者張慧雯/台北報導〕中石化(1314)轉投資的中普氣體爆發經營權之爭,中普氣體董事長同時也是中石化董事長林克銘昨(17)日召開記者會,表示合資翻臉是因為中石化阻擋美商利用中普經營團隊吸收高達8700萬美元的潛在損失,由於中普即將於2月21日召開臨時股東會通過更改公司章程、削減中石化董事席次只剩1位,中石化表示:「就算股東會通過,也希望經濟部中部辦公室(中辦)能秉持中立原則,按照2家公司當初成立的協議內容,不能接受變更公司章程。」

林克銘指出,他絕對不是中辦形容的弱勢董事長,事實上依據中石化與美商的合資協議內容,當初的合資協議本來就由中石化指派中普董座職務,過去6次向中辦申請登記卻屢遭無理拒絕。他痛批,中辦謊稱屆滿有3個月的改選期間,但實際上只給中石化這一方2個月的時間,且全然漠視最高法院判決,拖延近1年才同意登記,又馬上遭到解任;而中辦核准美商下週二(21日)召開臨時股東會修改公司章程,中石化原本有3席董事(且可指派董事長)、1席監察人,但修改後的公司章程竟變成持股49%的中石化只能指派1席董事。

林克銘認為,2家公司經營權之爭,應該由法院來裁決,但中辦介入、准許美商在下週二召開臨時股東會修改公司章程,將傷害中石化權益,希望中辦能秉持行政中立原則,即便下週二臨時股東會通過修改公司章程,中辦也應該依據當初合資協議內容,不能讓中普修改。

針對中普指稱「雙方合作合約到期,已無合約關係」,中石化則認為,「中普既然還在營運,甚至還使用中石化提供的便宜土地、水電等,既然公司有營運,何來終止合約之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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