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誤闖政治叢林的台新金

2017/01/21 06:00

台新金總經理饒世湛。(資料照/記者盧冠誠攝)

記者高嘉和/特稿

從二○○五年「天價」標下彰銀股權,到二○一五年痛失彰銀經營權,自始至終,台新金就像是隻誤闖「政治叢林」的小白兔。在官員怕事、政客生事下,台新金用理所當然的商業思維去應對台灣複雜的政治環境,結果是財政部拘泥於到底當初函文中所謂支持策略投資人取得經營權,是一次性還是永久性的法律字眼上,卻沒考慮到這恐賠掉民間企業對政府承諾的信賴。

唯一公開競標 竟背金改原罪

台新金當然有一肚子苦水與怨氣。二次金改真正採取「公開競標」只有彰銀案,起因是彰銀逾放比過高、財務結構欠佳,加上先前發行海外存託憑證(GDR)失敗,才改為私募公開競標十四億特別股,引進策略投資人;當初有三家出價,台新金出價每股二十六.一二元高價,遠高於第二的淡馬錫每股二十三.一元,以總價三六五億元、溢價百億元取得彰銀二十二.五五%股權,是單一最大股東,結果卻得到政府只支持一次的經營權;台新金能不怨嗎?

就因為彰銀案背負著二次金改的「原罪」。馬政府執政時的一五年,財政部與台新金協商破裂,財政部透過強徵委託書大勝,奪下彰銀經營權;當時台新金董事長吳東亮還大嘆,三六五億元竟只買到三張紙(兩紙公文與一頁新聞稿);台新金當年還因此提列大筆帳上損失,獲利從一六四億元大砍只剩十六億餘元。

就算政黨再輪替,台新金還是難討回公道。理由當然是財政部相關官員怕事,甚至是結黨私心作祟外,行政院長林全嘴巴說政府要中立,但實際恐是怕反對黨「見縫插針」,對林全已低迷的民調「落井下石」。

彰銀案已被捲入只問立場、不問是非的政治漩渦,這是要怪政府失信,還是企業活該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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