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坊間密技多 勿信傳言

2016/12/12 06:00

記者吳佳蓉/專題報導

關於如何降低遺產稅,坊間充滿許多「密技」傳言,其中有一說,建議可利用夫妻間贈與免稅,在丈夫年老後,先將財產贈與太太,以降低或免去遺產稅。安侯建業稅務投資部經理陳信賢表示,實際上這樣的做法,反而可能加重遺產稅負擔。

陳信賢解釋,確實根據遺贈稅法規定,夫妻間贈與可免課贈與稅,但如果是在配偶死亡前兩年的贈與,依法還是要併入配偶的遺產稅計稅;也就是說,如果是在死亡前兩年的贈與,並無法降低遺產稅。

此外,他指出,當夫妻其中一方死亡後,配偶可主張「剩餘財產差額分配請求權」,最多可分得配偶財產的一半;舉例來說,假設先生財產為1億元,配偶最多可分得一半、5000萬元,僅須就剩下的5000萬元財產課徵10%遺產稅500萬元。

但如果先生在去世前兩年內,就將1億元財產全部贈與太太,由於先生名下已沒有財產,太太無法因配偶分配請求權而分到錢;且由先生贈與的1億元,還會遭國稅局追回,認定屬先生遺產,計算遺產稅時,須以1億元為稅基課稅,繳交10%遺產稅1000萬元。

陳信賢表示,在上述案例中,一來一往反而因贈與的動作,讓遺產稅稅負翻倍,不贈與的話,遺產稅反而更划算。

提醒民眾,不要隨意聽信坊間似是而非的說法,就去進行高風險的資產移轉,反而因不熟悉稅法規定,而弄巧成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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