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許金龍交保被撤 3度開羈押庭

2016/09/28 06:00

北院昨天晚間八時三度召開羈押庭,許金龍(左)在律師陪同下進入台北地院。(記者朱沛雄攝)

高院列3不妥

〔記者溫于德/台北報導〕樂陞董事長許金龍兩度獲法院裁定交保後,均被高等法院撤銷原裁定,要求台北地院更裁;許金龍與律師陳文禹昨晚再度現身法院進入羈押審理庭,二人不發一語,羈押庭漏夜審理中。

台北地檢署前天再次提起即時抗告,高院合議庭於昨凌晨第二度做出發回裁定。合議庭表示,據檢方調查結果,已可認定許金龍涉嫌重大,但台北地院對於許曾在本案爆發後,詢問百尺竿頭前負責人黃文鴻「是否遭約談?」一事上,未詳加說明,此部分不妥;此外,北院也未對許透過通信軟體與本案共犯、證人有過多次通話,甚至有無滅證部分,未詳細說明,此為第二個不妥。

高院還認為,依許的財力,顯然有長期滯留海外能力,裁定交保需冒很大潛逃風險,這是第三個不妥;高院依此認定,「北院裁定交保,顯然不當」,故發回北院,要求重裁。

台北地院昨一早上班,即決定上午十時召開羈押審理庭,但遇颱風攪局,為顧及當事人安全,一度宣布暫緩開庭。不過合議庭認為樂陞案為社會矚目案件,加上檢方提出的是「即時抗告」有時效壓力,昨晚八時開庭。七時半左右,許金龍與律師一同抵達法院,均不願表示意見,快速閃進法庭。

台北地檢署偵辦樂陞案,首度聲押許金龍時,獲台北地院一千萬元交保,檢方即時抗告,經高院撤銷發回,北院重組審理羈押案的合議庭仍認為,許金龍應無串證之虞,但為免潛逃,保金加一倍以總額兩千萬元交保。但檢方仍認為被告可能串證、逃亡,前天二度提起即時抗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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