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贈與僅天知地知? 國稅局也知!

2016/09/12 06:00

記者吳佳蓉/專題報導

父母贈與現金、資產給子女,不只是「家務事」。安永執業會計師楊建華提醒,贈與行為也涉及稅務義務,國稅局透過掌握的所得資料,或向其他部會調閱資料,親人間贈與行為,一樣查得到,不論是應申報未申報或申報金額有誤情形。

父母協助子女買房,常是給現金或直接過戶房產。楊建華表示,只要在所得稅申報資料上,雙方資產呈現明顯消長,如父母存款大幅減少、子女財產卻異常增加,國稅局就會去檢視是否有贈與行為。

舉例來說,假設父母每年都有高額的利息收入、股利收入或租金收入,但突然某一年,這些收入卻大幅減少且消失在其所得之中,如賣掉股票導致股利收入減少,但賣股獲利卻沒反映在其存款或其他資產上,國稅局就會去追查是否有賣股換現金贈與子女的行為。

楊建華表示,即使是親子間的贈與仍有被查到的風險,建議別抱著反正只有天知地知而不申報的心態。此外,不只是直接贈與現金或資產須申報,若有無償或顯著不相當代價免除債務、讓與財產,例如父母借錢給子女買房但子女之後未還、低價出售房屋給子女,或用自有資金幫子女買房等行為,也是視同贈與行為,須主動申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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