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會計師︰有一、兩年準備期

2016/07/13 06:00

可能受反避稅條款衝擊的企業經營型態

視子法影響範圍 再因應

〔記者吳佳蓉/台北報導〕台版「反避稅條款」昨於立法院三讀通過。安永執業會計師楊建華表示,由於須待配套措施完備才會上路,企業至少還有一到兩年準備期,企業若落入反避稅課稅範圍,大都得「痛一次」,調整現行投資或經營架構;但不建議現在立刻動作,應待決定具體影響範圍的子法出爐後,再開始準備因應。

楊建華指出,根據反避稅條款設計,未來上路後,其「受控外國公司(CFC)」及「實質管理處所(PEM)」制度,主要將分別影響台商慣用的「繞道低稅率國家設立CFC轉投資中國、外地」及「將業務移轉至海外紙上公司」的經營型態。

CFC制度的衝擊在於,未來台商在低稅率國家設立的關係企業,一旦被認定為CFC,其投資收益不能再滯留海外,須併入國內母公司所得課營所稅;而若台商海外紙上公司被認定為PEM,則須完全比照國內企業繳營所稅、負擔扣繳義務,分配股東的股利,也將從股東的海外所得變成國內股利收入。

楊建華表示,母法通過是第一步,企業要適當因應,接下來可關注三個面向。一是子法的訂定,如CFC的微量豁免條款、細緻的名詞定義等,建議待相關子法出爐、確認影響範圍後再開始動作。二是左右反避稅上路時間點的相關配套措施進度,如兩岸租稅協議及鄰近國家遵照「共同申報及應行注意標準(CRS)」進行金融帳戶資訊自動交換情形。

三則是留意國稅局海外查稅工具及能力的發展,舉例來說,現在距反避稅上路還有一段時間,國稅局應會逐步加強稽查能力,甚至跟進鄰近國家,在未來加入CRS行列,若真的加入CRS,其掌握海外所得能力將大幅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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