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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展開337條款調查 華碩、宏達電列名

2016/06/22 06:00

華碩被美列入337條款調查。(資料照,歐新社)

包含半導體、手機裝置

宏達電被美列入337條款調查。(資料照,路透)

〔記者黃佩君、王憶紅、卓怡君/台北報導〕經濟部貿易局昨表示,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USITC)20日公告對我國廠商半導體裝置及其套件專利正式展開337條款調查,影響波及宏達電(2498)及華碩(2357)等兩廠商,調查產品包含半導體裝置及其套件、手機裝置,甚至電信電纜、雲端及企業系統基礎設備等,呼籲業者應審慎以對,並聘請律師,把握20天期限進行書面答辯。

對此,宏達電表示,本案已進入法院程序,公司不便進一步回應。華碩則表示,需要再進一步了解明確狀況,該公司一向尊重智慧財產權,將配合調查,釐清事實。

貿易局表示,USITC於20日公告,針對美商Tessera Technologies, Inc.、Tessera, Inc.及Invensas Corporation控訴24家廠商侵害其半導體裝置及套件專利等,正式展開調查,受調查廠商中包含我宏達電及華碩兩大廠,另他國廠商有Broadcom、Avago等。

據ITC公告,本次調查範圍包括機上盒、閘道伺服器、調製解調器、路由器、乙太網路交換器、網絡路由設備,及電信、電纜、網絡、雲端與企業系統之基礎設備,範圍幾乎涵蓋所有半導體應用相關裝置。

貿易局籲業者審慎以對

貿易局指出,337條款係指美國關稅法針對不公平之進口商品採取邊境措施,特別是對智慧財產權造成侵害之案件,調查一旦立案,程序即相當快速,被訴方在收到通知後僅有20日提交書面答辯意見,若未能在規定期限內提交書面答辯,則會被視為放棄出庭與抗辯權,恐造成嚴重損失;而ITC會在調查發動後45日之內,確定調查結束之最終目標日期。

官員表示,337條款被訴方能準備的時間相當短,因此對被訴廠商往往相當不利,在ITC發動調查的45天內,廠商可採取措施找提告方廠商進行因應,若能達成共識,調查結果對廠商影響就會相對減輕。

而對本次受調查的半導體相關產品,貿易局表示,該類產品為我國出口重要產品,美國亦為我重要市場,呼籲業者應聘請律師答辯,及時審慎因應,貿易局也將提供必要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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