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安心拼經濟!政院拍板全台農地工廠就地輔導納管

2019/03/28 12:02

蘇揆拍板「工廠管理輔導法修正草案」,全台農地工廠要輔導納管。(資料照)

〔記者李欣芳/台北報導〕全台多達7400多家農地臨時工廠明年6月2日登記時限到期,行政院院會今天通過「工廠管理輔導法修正草案」,105年5月19日前低污染既有未登記工廠,應在2年內申請納管,每年繳交納管輔導金;且需在施行3年內提出工廠改善計畫,改善期間2年,最遲10年內應取得特定工廠登記。

 對於中高污染工廠應輔導轉型、遷廠或關廠,拒不配合依法停止供電、供水、拆除。

 至於105年5月20日後新增未登記工廠停止供電、供水及拆除;地方政府未執行時,中央機關得逕予停止供電、供水。地方政府需在6個月內擬訂未登記工廠管理輔導計畫,規劃未登記工廠執行方式,另經濟部會商跨部會擬定執行方案,以協助執行。

 經濟部表示,由於臨時登記工廠及特定地區有效期限將於109年6月2日屆滿,7400餘家業者擔心工廠無法經營,迭有反映。鑒於臨時工廠登記展延免罰期限,治標不治本,應尋求徹底解決之道;而全國農地約有1.4萬公頃的違章工廠,推估應登記未登記有3.8萬家,不予以納管,將無法保護環境。為求在經濟發展、居民就業、環境安全三者間取得平衡,乃有本次工廠管理輔導法部分條文的修正。

 主持院會的行政院長蘇貞昌表示,為讓產業安心拚經濟,土地得到保護,環境得以永續發展,本次修法規範農地不可新設工廠,既有工廠不得汙染、危及公安,針對未登記工廠以「全面納管、就地輔導」原則處理,以達成「拚經濟、護就業、顧環保、守農地」的目標。相關輔導工作,請經濟部等有關部會及地方政府共同推動、積極執行。

 不過,地球公民基金會等公民及環保團體今天上午到政院前開記者會,高喊「農地違章工廠,拒絕就地合法」,特定工廠登記須明訂落日期限,中高污染輔導遷廠、關廠也須訂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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