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賣地爭議案 證交所要求大同「重新」審慎評估

2019/01/17 20:06

對於大同賣地爭議,證交所已經要求該公司必須重新審慎評估。圖右為證期局副局長張振山(記者王孟倫攝)

〔記者王孟倫/台北報導〕大同公司近期進行多項土地資產處分案,引發外界爭議;對此,金管會表示,證交所已經發函要求大同採取四項措施,包括:投資及處分不動產,必須「重新」審慎評估,且提報董事會及審計委員會討論。

大同日前宣布處分越南子公司,並且出售台北市與新北市的土地及建物,但有市場派及小股東質疑這是賤賣資產。

張振山表示,有關這部分,證交所對大同已經提出四項要求,第一,強化轉投資及風控,尤其是虧損必須提改善計畫,且按季提報董事會。第二、有關投資及處份不動產,大同必須「重新」審慎評估,且提報至審計委員會與董事會進行討論。

第三、大同必須找非簽證的會計師,在3個月內完成內控制度之專案審查。第四、請大同獨董善盡職責,這部分投保中心與證交所之前都已發函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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