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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風電開發商爭彰化認可 承諾營業稅落地、促協金縣府分配

2018/12/31 23:59

離岸風場(記者黃佩君攝)

〔記者黃佩君/台北報導〕離岸風電近兆投資是否面臨外商撤資,1月2日將是最後關鍵。彰化風電開發商沃旭(Orsted)、CIP、海龍與中鋼今共同發出聯合聲明,展現對地方誠意,強調四家開發商都已承諾設籍彰化,縣府將享有營業稅,也願將電業促協金中屬地方比例,全權由縣府裁決分配。聲明中也表示,外界對彰化卡關可為台電「省一千億」說法純屬以訛傳訛,明年草案5.1元對任何開發商都無法執行,將導致超過6千億的投資被迫縮編或中止,數十家台灣供應商合約面臨解約,彰化千億稅收歸零。

離岸風電適用5.8元費率攸關外資開發商是否將退出台灣,1月2日一早為最後關鍵時刻,若彰縣府發出複審補件公文,仍可將投資留在彰化,目前各開發商正進行補件中。

而彰化四家離岸風電開發商中鋼、哥本哈根基礎建設基金(CIP)、沃旭能源、北陸能源(NPI)及玉山能源合作的海龍計畫,今發出聯合聲明,希望展現對彰化地方承諾與誠意,同時也澄清外界對1月2日「卡關」將可「省下」千億支出的錯誤說法,強調此將導致投資縮編、終止,直接影響彰化稅收及至少兩萬個工作機會。

聯合聲明表示,簽今年5.8元的躉購電價跟明年預估草案5.1元,並非如外界從數字表面計算,認為是為台電「省下」1200億元,更非如外界以訛傳訛認為只要1月2日彰化縣府卡住開發商,全民就「省」千億支出。

聲明強調,明年草案5.1元,對彰化外海的本土開發商與外國開發商都無法執行,會導致開發商超過新台幣6千億的投資被迫縮編,最糟將面臨開發被迫中止。若彰化外海風場無法如期興建,數十家台灣供應商的合約將可能面臨解約,台灣中部地方空汙問題無法緩解。「因此,這不是為台電省,不是為全民省,而其實是對彰化和全台灣的損失。」

聲明也指出離岸風電產業對彰化將有重大貢獻,強調四家開發商的稅賦於離岸風場營運整個生命周期,將累積超過千億元,其中絕大部分都將納予彰化。取得籌設許可,代表四家開發商得以順利在彰化設籍登記,正式將資金挹注於彰化風場開發建造。

而除稅收外,四開發商也強調目前已決定加強對彰化承諾,包括均已承諾設籍彰化,「風場越早建好,縣府越早享有營業稅;風場裝置容量越大、等於發電量越大、等於收益越高、等於納給縣府的營業稅越多」。而目前沃旭900MW與哥本哈根基礎建設基金CIP的風場必須於2021年底完工商轉。

此外,四家開發商已一致決定承諾,願意將電業促協金中屬於地方的比例,全權由縣府裁決該如何發給漁會或公所。

聲明也表示,四家開發商的風場於施工至25年的營運期間,將可創造超過4萬個直接加間接就業機會,其中至少2萬工作機會將在彰化,特別是物流、運輸、服務、餐飲住宿娛樂、教育訓練等,光維護運轉就可嘉惠7大產業橫跨130種公司類別。

此外,四家開發商也承諾,將共同主辦或要求國際策展單位赴彰化舉辦國際級的離岸風電展覽或高峰會,讓世界走進彰化、看見彰化,而彰化產業也能掌握第一手在地商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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