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平會昨日宣布與全球手機晶片大廠高通和解,遭外界指控「自廢武功」,公平會今日特別發出新聞稿駁斥。(資料照)
〔記者李靚慧/台北報導〕公平會昨日宣布與全球手機晶片大廠高通(Qualcomm)和解,遭外界指控「自廢武功」,公平會今日特別發出新聞稿澄清,強調是考量走訴訟途徑可能對台灣廠商衍伸不可回復的傷害,才會選擇和解的方式,且和解的前提,是「去除原處分有關反競爭行為的疑慮」。
公平會指出,高通案牽連重大,原處分作成後所衍生的爭議及影響,以行政訴訟途徑解決可能曠日廢時,爭訟過程對臺灣廠商及產業所造成的傷害及影響也可能無法回復。
公平會強調,該會與高通公司進行訴訟上和解的重要前提,就是需去除原處分有關反競爭行為的疑慮後,和解才能進行。
公平會表示,依據高通提出的和解內容,不但不低於原本處分的要求,且高通又提出5年產業投資方案,將對臺灣廠商及產業帶來正面影響,因此決定以和解方式解決,認為最能兼顧競爭機制之正常運作及促進產業經濟利益,並非外界指控的「自廢武功」。
公平會認為,高通若能履行5年產業方案,除可消除爭訟過程中對臺灣廠商及5G產業及技術發展所造成之不確定性及風險,將可提升臺灣半導體及資通訊產業在國際市場競爭力,公平會認為並不會「對5G產業產生負面影響」。
至於外界質疑,高通將因此不必繳交234億元的罰鍰,公平會強調,高通已確實繳納27億3千萬元罰鍰,並另作出在臺灣進行為期5年產業投資方案,其投資金額及衍生的經濟效益,已超過原處分罰鍰金額,公平會因此認為,並非外界指控「 234億元不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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