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沒收銀行不法得利? 顧立雄允諾研議

2017/12/18 11:31

金管會主委顧立雄表示,目前法令對銀行業罰鍰上限,將修正拉高(資料照,記者王孟倫攝)

〔記者王孟倫/台北報導〕金管會將修法提高銀行業罰鍰上限,不過,立委吳秉叡認為,為避免金融業違法套利,應該仿照刑法,若業者有不法獲利應予以沒入,金管會主委顧立雄允諾將研議。

現行法令規定,銀行業最高罰鍰上限為一千萬元,但去年兆豐銀行紐約分行被裁罰五十多億元,讓外界認為,我國對金融業裁罰金額太低,應該調整門檻。

顧立雄今天赴立院備詢,吳秉叡詢問,金管會目前正在研議修正金融業相關法令,未來對銀行裁罰上限可能會提高至多少?美國一罰就是幾十億元,台灣實在太低了!

顧立雄回應,因為美國是英美法系、屬於不成文法體系,沒有明定金額多寡;但我國是大陸法系,必須條文清楚規定,而且要有一個上限,至於到底要多少金額才合理,金管會正在審慎評估研議中。

不過,吳秉叡認為,只提高罰則可能阻嚇效果有限,若金融業可以不法獲利幾億元、被罰個幾千萬元,這樣行政裁罰意義不大;是否考慮可以更進一步,修改銀行法等,比照刑法與刑事訴訟法,將不法所得沒入

顧立雄表示,根據現行的證交法規定,犯罪所得已經可以沒收,但吳秉叡強調,證交法規範屬於「罰金」,但在行政處分的「罰鍰」,是否要比照辦理,可將不法得利沒收?顧回應,這部分金管會可以來研議討論。

此外,吳秉叡也強調,除了沒收銀行不法所得,解職金融業經理人是很好工具,試想,如果高階經理人這麼不誠信,應該要予以懲處,「這是尚方寶劍、要好好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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