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都更國有地緩解「流浪部會」現象 國產署︰還得再等等

2017/10/31 13:42

統計至10月底,財政部國產署已調配13處國有地參與都更案,未來分回房地作為辦公廳舍,協助18個部會「找到永久新家」。(記者吳佳蓉攝)

〔記者吳佳蓉/台北報導〕為緩解「流浪部會」現象,據統計,至10月底,財政部國產署已調配13處國有地參與都更案,未來分回房地作為辦公廳舍,協助18個部會「找到永久新家」。但由於都更案涉及複雜的公、私權利分配,進程動輒5~7年以上,想擺脫租族命運,各機關還得再等等。

立法院預算中心指出,2018年國內「流浪部會」租用辦公廳舍、倉庫及停車場的租金支出預算,總計多達10.2億元,雖已較今年租金預算減少,但依舊偏高。中央機關中,就連行政院所屬二級機關的勞動部、工程會,至今也還是租屋族,合計年租金支出逾1億元。

為緩解「流浪部會」現象,國產署表示,從2012年起,凡有大面積的國有地參與都更案件,就會詢問各機關是否有需求作為辦公廳舍。今年6月2日也進一步修正「都市更新事業範圍內國有土地處理原則」,明訂國有地參與都更案,若可分回樓地板面積在2000平方公尺以上,應優先評估作為辦公廳舍。

統計至10月25日止,雙北共有13個國有地參與都更案,被調配指定作為辦公廳舍,(不含公設)面積約1.83萬坪。受惠部會包括上述的勞動部、行政院工程會,以及台北國稅局松山分局、南港稽徵所、萬華稽徵所、內湖稽徵所、經濟部能源局、內政部消防處、外交部、台灣高等法院等。

不過,觀察各都更案進程,不少仍處於前期「事業計畫」階段,僅一案已通過事業及權利變更計畫核定、有望於近年內開工。官員坦言,都更案涉及各方地主整合及權利分配,相關法定規範龐雜,目前仍難估算,調配土地何時可實際分給各所指派機關。

13件已調配給各機關的國有參與都更案中,最早一案「松山區敦化段四小段都更案」,在2012年3月8日就已調配給台北國稅局松山分局,但至今也仍在事業計畫審議階段。反映「流浪部會」現象及政府龐大租金支出壓力,近年內恐仍難緩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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