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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反洗錢防制 北富銀遭罰100萬元

2017/06/13 21:42

台北富邦銀行未依落實洗錢防制工作,今天遭金管會開罰100萬元。(記者王孟倫攝)

〔記者王孟倫/台北報導〕台灣明年將參加「亞太洗錢防制組織」(APG)之相互評鑑,而金管會也持續緊盯國銀落實洗錢防制工作。金管會今天晚間開罰台北富邦銀行,其未依規定申報大額現金貨交易,及開戶作業未能認識客戶(KYC),而遭金管會開罰一百萬元。

金管會銀行局主秘陳妍沂指出,去年五月對富邦金控旗下的北富銀辦理存款開戶及洗錢防制專案檢查結果,發覺有多項缺失。

首先是「漏未申報大額現金提款交易」,因為依規定,銀行收到單筆50萬元以上的大額存款就要申報。但另有「除外條款」,像是百貨、量販、超市或餐廳等以收取大量現金為主的行業,可以向法務部調查局申報後,客戶列為免申報帳戶。

不過,經過金管會檢查,發現北富銀去年至少有20筆大額現金交易,卻未規定進行申報,已經違反現行規定。

其次是「辦理存款開戶作業未妥」及「未落實認識客戶作業」,金管會發現,北富銀有數筆「涉及可疑交易」之存款,卻未留存查證紀錄,像是新開戶或靜止戶恢復交易後,突然有大額的存提款,以及活期存款帳戶出現短期大額存提。

此外,北富銀還被查到,有開立薪資轉帳開戶時,未落實查證客戶是否屬法人客戶職員,即予以開戶等情事。

陳妍沂說,北富銀因為未依規定申報大額通貨交易,以及未做好存款開戶作業與認識客戶,依洗錢防制法第7條第3項規定,核處最高罰鍰新臺幣10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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