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稅改座談會 高志尚:勿重蹈一例一休覆轍

2017/03/24 19:35

財政部賦稅署今與台灣經濟學會舉辦租稅改革座談會,工商協進會監事會召集人、義美食品董事長高志尚(右一)表示,之前「一例一休」修法沒有考慮服務業、科技業等需求,希望這次稅改不要重蹈「一例一休」覆轍。(記者鄭琪芳攝)

〔記者鄭琪芳/台北報導〕財政部賦稅署今與台灣經濟學會舉辦租稅改革座談會,代表工商協進會出席的義美食品董事長高志尚表示,之前「一例一休」修法時看似很有道理,但沒有考慮服務業、科技業等需求,希望這次股利所得課稅改革不要重蹈「一例一休」覆轍。

「股利所得及兩稅合一制度改革」研究計畫主持人、文化大學會計系教授徐偉初表示,過去實施兩稅合一的歐美國家,現在絕大多數都已經不再實施了,「我們應該去想,當兩稅合一沒有辦法達成原本想要的效果時,甚至對所得分配有負面影響,那該怎麼辦?」

徐偉初建議,股利所得可採分離課稅,但沒有辦法採取單一稅率,不然影響租稅公平,可採3級稅率,以20%為基準點,加設較高及較低的稅率;或者股利所得可採「定額免稅」或「定率免稅」;同時將營所稅由17%提高至20%,對稅收不會有很大的衝擊。

不過,中國科技大學商學院長曾巨威反對分離課稅,因為股利所得稅負是否過高,跟兩稅合一是否重複課稅是兩件事,如果把綜所稅最高45%稅率降低到40%,內外資稅負差異就會縮小很多,且可維持綜所稅累進課稅精神,股利所得則可採定額免稅或定率免稅,如此不會讓稅制更加支離破碎。

高志尚表示,兩稅合一是時候該取消了,但他也擔心重蹈「一例一休」的覆轍。他說,之前「一例一休」修法時,看似很有道理,但沒有考慮到服務業、科技業等需求,勞基法是早期訂定的法律,並不符合現在的產業需求。

高志尚說明公會的意見,首先,營所稅17%是否提高要慎重考慮,尤其美國川普政府準備將營所稅降至15%;綜所稅最高稅率應調降,建議比照南韓降至30%;未分配盈餘加徵10%是否取消應列入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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